张建嫦拿到的是浙江第一张"居住证"。这也意味着,在浙江实行20多年的暂住证制度至此画上句号,新的"居住证"时代已经来临。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可以说,浙江并不是开先河者。早在2003年7月,辽宁沈阳就在全国率先宣布取消暂住证制度,而最近几年来,也相继有一些大中城市,如北京、郑州等地,都先后在这方面做出过不同的尝试。然而,这场围绕"暂住证"所展开的各种动作,看似抢眼,实则,在很多地方已经沦为了朝四暮三或朝三暮四似的游戏,暂住证虽然取消或改名,但外来打工者的生存状态并没有随之而得到实质性的改观。
从字面上来看,无论是暂住还是居住,所对应的应该是时间概念,其功能,也就如同结婚证、务工资格证一样,只是对当事人进行身份识别。但在现实中,一个"暂"字,却往往将外来打工者置于异常尴尬的境地:同工不能同酬,同命不能同价,同样的市值,要付出不同的购买力,就连城市里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服务,如公共交通,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等,也都为外来打工者设置有身份门槛。甚至在有的地方,暂住证已经成为部门利益的重要来源之一,除去管人,卡人,收费,暂住证早已是徒有其名,与居住本身越来越缺少直接的关联。
显然,相对于居住证,暂住证之所以一直饱受社会诟病,其要害决非只是"一字之差",而是隐藏其后的各种世俗偏见及歧视。令人欣慰的是,浙江此次改"暂住"为"居住",并不是在玩文字游戏,而是具有实质性的内涵。实行居住证制度后,在浙外来打工者在社保、就业、教育、医疗、居住等方面,将享受到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市民待遇,其生存发展权利受到了应有的尊重,得到了切实的保障。这也意味着,外来打工者开始真正为城市所接纳,真正和所在的城市融为一体,与城市居民共同享受城市发展与改革的成果。
在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如何对待外来打工者,将是每个城市都要长期面对的现实问题。从这一点来看,浙江新居住证制度的实施,无疑对促进地区交流、缩小城乡差别、淡化户口痕迹、消除身份歧视等,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梅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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