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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广:民营破产,政府岂能如此"慷慨"

发布时间: 2007-12-08 12:53   来源:    进入电子报
  震动一时的"南通首富"陈保存破产案,在当地政府的介入下近日出现转机。由于陈保存及其南通宝港油脂发展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当地政府用国有资产机场、铁路作抵押,获得贷款1.5亿元,贴补偿债资产,暂时平息了这场震动南通的风波。(12月6日齐鲁晚报)
  这场由一家民营公司破产所引发的债务纠纷,终于在当地政府慷慨解囊后归于平息,但由此又不可避免地要引出一个新的话题:当地政府到底在慷谁之慨?
  有新闻报道披露,当地政府是以下属某企业的名义,拿机场、铁路这些国有资产作抵押,才得到这笔贷款的。如果我们还承认,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那么我们也就有理由质疑:机场、铁路这些国有资产的真正股东,是市民而不是当地政府,当地政府有什么理由擅自拿机场、铁路去抵押贷款?
  当然,这并不是说政府就不能处置国有资产。问题在于,政府作为受公众委托的社会事务管理者,其基本职责就是对国有资产实行有效管理和守护,如果确实需要处置国有资产,尤其是大规模的处置,则必须通过民主和法制的方式,让广大市民参与决策——即在现实情况下,通过当地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并经由人大授权——这样才符合法理,才会为民众所接受。如果没有得到主人允许就私下拿国有资产去进行某种交易,形象地说,这与监守自盗又有何异?
  更何况,当地政府所贷来的这笔巨额款项,没有用于改善民生,也没有用于通常所说的楼堂馆所这类政绩或形象工程,而是拿去为资不抵债的民营企业偿还了债务,1.5亿就这样打了"水漂",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政治经济学中有句名言:权利的界限是市场交易的前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的政府只能是有限责任政府,企业作为市场中的责任主体,无论其经营状况如何,也只能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调整,当地政府不能以行政手段越疽代庖,更不能为具体的企业包办一切。政府为企业偿还债务,既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也反映出,虽然我们一直在谈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但是,这一点到现在为止,在一些地方做的还不是很成功,政府的职能和行为还未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切实地规范。
  1.5亿贷款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这笔债务毫无疑问,最终也还是要转嫁到全体市民的身上。当地政府如此慷而慨之,尽管其动机及意图我们不便揣摩,但至少可以说,这般作为,没有代表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向企业献媚、向"财富"示好的姿态却是一目了然。从这一点来看,这场债务风波虽然暂时平息了,但一场舆论风波,也许才刚刚开始。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梅广
(本文来源: 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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