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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义兴:装腔作势的手机漫游费听证

发布时间: 2008-01-04 08:12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国家发改委与信息产业部昨日联合发出公告,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新京报》1月3日)。
  对此,不难预期的是这个手机漫游费听证,应该对国内使用手机数量已达数亿的消费者,在减少日常电信费用支出上无疑能会带来一定的实惠。可尽管如此,笔者仍然想在此指出:这样的价格听证会不具有制度进步价值。
  首先,对此或许有人会觉得,与早前的林林总总的众多涨价听证活动相比,如此的降价听证毕竟能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好处,可以说也是一种心理安慰。这固然不能说是错,可如将这种降价听证活动放在现有市场制度设置、以及市场制度所该具备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层面考察,也许人们轻易就能发现,这次的听证安排在公开相关方案,就方案事先广泛听取社会民意,以及听证到底会在多大程度上对最后决策的形成影响等方面,与以前的一些听证活动相比,可以说没有丝毫的改变。也就是说,在这个听证活动不公开具体方案,也没有就方案本身听取公众意见程序安排的前提下,这个听证活动的最后结果,很可能也会像已有的一些听证一样,结果的形成只可能是受相关部门与经营商主导,甚至于还可能会异化为一场权商合谋的闹剧,而不是一种追求市场公正、并同时能具有相关制度进步的体现。
  还有以制度正义立场,特别当一种市场垄断是源于行政安排时,行政管理部门就应在作出相关决策的同时,就有责任将这种垄断、及其所可能对社会公共和公众利益的损害减少到最小程度,并且这种“损害”成本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还应当是能为社会所公认的。否则,就可以断定相关制度缺乏所应有的正当性。对此就以手机漫游费为例,假如真如已有专家所言,一个成本几乎为零的漫游费,在现有社会环境里一收就是这么多年,而如今又在不改变相应制度的条件下,不将听证方案向社会公开,也不事先就方案听取公众意见,那对此人们就不得不想问:如此的听证到底具有多少听证本所该有的民主含量?恐怕说其是装腔作势或许还更恰如其分。
  当然,笔者在此并非是要否定这次手机漫游费听证中的“实惠”含量。真想说的是,如果听证制度本身没有改变,没有真正将听证制度取向瞄准制度正义,以及社会与市场公正实质,那这样的听证就可以说不具备制度进步价值。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义兴

(本文来源: 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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