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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萍:处方处方真是处心积虑百计千方

发布时间: 2008-02-17 11:46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南京晨报消息:到医院看完病,却拿不到纸处方,也因此无法到药房买便宜药。昨天,周大妈向记者反映了她的这一遭遇。对此,专业人士表示,即便医院推行了电子处方,也应该向患者提供可以带走的处方,否则就是违规,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责令改正。
  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许多年来,一些医院为防止“飞单”白忙乎,在开具处方时“处心积虑”百计千方,想破脑袋地花样百出。这里说的“飞单”,就是患者拿着医院方开的处方后,自由选择到其它地方购药,使开处方的医院失去售药利润。鉴于此,医院方为了防止“肥水流了外人田”或“为人白做嫁衣”,就在处方上做起了文章。
  文章一:开天书处方。说实在笔者很佩服如今医院的医生,不过不是佩服他们的精湛医术和崇高医德等,而是佩服他们那龙飞凤舞的白衣帮书法。他们的这种书法是一院自成一派的,也就是说,他们写的字只有各自医院里的工作人员才认识。于是,他们就用这种书法来为患者开处方,患者拿到处方后就不知上面写的什么,医院外的人也猜不出几个字,这样一来就不会出现“飞单”现象了,患者没了别的选择,只好在开处方的医院经划价缴费后取药了。
  文章二:开特务处方。前面笔者说到佩服医生的书法,其实,我更佩服他们的“间谍”保密工作。医生在医院工作简直就是大材小用,如果“蒋先生”在世的话,投奔“中统”将会是最优秀的特工人才,若嫌弃“蒋先生”的“志道”异然,愤不为伍,那么将他们调入“国安”机关,也会很快轻车熟路地进入状态工作。许多医院将药品自行编制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这些缩写或代号只有本院的工作人员才知道,于是医生在给患者开处方时就写药品的缩写或代号。前面说的天书处方或许能猜到几字,这下的特务处方可就叫人傻眼了。这样一来,就又不会出现“飞单”现象了,患者没了别的选择,只好在开处方的医院经划价缴费后取药了。
  如上两大做法,是医院开处方普用的“伎俩”,其它零零总总笔者就不在此多述了。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当然,把医生说成魔是不恰当的,因为医魔两者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立的。但笔者又不得不如此来比喻,谁叫医生有了上述的“勾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出台了<<处方管理办法>>,在第六条里的处方书写应当符合的规则里规定: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这下可就明令禁止了上述的开“天书”和“特务”处方的做法。
  有了禁令,“天书”和“特务”处方不能开了,怎么办?难道要规规矩矩开好处方,让患者“飞单”?不行!医生就是医生,医院就是医院,有时连“死人”也医得“活”,这点小问题难不到他们,于是就打着科技,环保和效率等“幌子”,开电子处方,这一下开方,划价和取药一条龙的动作就在“网”中来去了,患者只有在最终拿到药才知道医生开的是什么药了。之前的“天书”处方也好,“特务”处方也罢,至少患者还能拿到一张纸,现在连张纸也看不到了。医院的防止“飞单”工作,已做到了万无一失。
  但是,医院也休想以此来欺骗患者的不清楚,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中,在第二十八条里规定: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所以,患者在遇医院开电子处方时,请索要纸质打印处方,若医院拒绝提供,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述!
  最后,笔者也请医院深思一下,为什么会在开了处方后“飞单”了呢?若不是你们的为了“牟取暴利”,狂宰了患者,谁还会在开了处方后,另外再去花时间和路程到其它地方买药呢?!为什么同样的药品人家能低价卖,你们的就不能与人家的一样合理卖呢?并且,患者可是另外缴了开处方的挂号费的呀!
  医院!请多点医德医风,少处心积虑,百计千方玩处方!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萍

(本文来源: 编辑: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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