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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瑞明:副局长开会打盹被辞职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08-02-25 11:43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在昨晚(2月22日)7点举行的中共呈贡县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呈贡县委副书记、县长吴庆昆宣读了干部处理决定:同意蒋文辉辞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同时,呈贡县投资促进局局长王亚华向大会作书面检查,并通过呈贡电视台向全县播出。这在呈贡县都是第一次。(2月23日《都市时报》)
  说到开会打瞌睡与一些人为能自制的言行,如:开会说闲话,接听手机或者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等相比,多少有点区别,但不论那种原因都说不过去,开会打瞌睡是会风所不允许,给予批评,如果屡教不改,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理也不为过。
  官员开会打瞌睡被罢官一事报道后,网上引来众多的议论,网民们并不是对辞职的官员予以同情,也不是对其改革会风的否定,而更多的是公权施用的疑虑。此副局长被辞职主要原因不是在于打瞌睡,而是在于市委书记点了一下名,假如没有市委书记的点名批评,该副局长能如此迅速的被辞职吗,假如没有市委书记的点名批评,能拔高到严重损害了呈贡的形象,损害了县投资促进局作为招商引资部门的形象的高度,继而,两级官员作检讨吗?这也许是争论的关键。
  官员进行辞职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有关的程序办理。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对照此规定,该副局长的行为显然不足于对套。那么,从辞职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是以有关领导的话为依据,是一种“长官意志”所作出的结论,从中看出一些官员“唯上是从”的意识。
  在民主进程,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的现今,应该是以行政法规为依据,依法行政。对于官员的处理,应该有根有据,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规)制人,而不能以某个领导的话作为处理的依据,更不能刻意去迎合某个领导的心理。改革会风是必要的,但是肆意拔高,不讲政策,不讲制度规定,用“杀一儆百”的方式,这种做法其损害度比开会打瞌睡的行为更为严重。

  稿源:荆楚网 作者:罗瑞明

(本文来源: 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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