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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萍:给一年级小学生开晚自习并收钱对吗?

发布时间: 2008-03-11 18:29   来源:    进入电子报
  7日,一位市民致电本报市民热线,称通川区西圣小学要求一年级学生上晚自习,并且每学期要交费200元。(达州新闻网3月10日转载于达州晚报)
  通川区属四川省达州市管辖,笔者原籍也是达州市人,虽迁离家乡若干年,但无时无刻不在关心和关注着故里的人和事。今天,通过网络,看到来自家乡的这则消息,我的心情颇为沉重。
  给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安排上晚自习课的做法恰当吗?或者说对吗?而且还要被收费200元?!
  在中学,初三和高三年级开设晚自习虽不值得提倡鼓励,但也无可厚非,毕竟那是为的“升学”还适当有情可原。然而,为小学生开晚自习,而且是一年级的小学生,这又是为哪般?校方辩称是为给住校学生辅导,那么为什么也有“没有住校、离学校近的学生”所谓自愿参加?这个自愿真是自愿吗?我想学校对此略施小计,就会迫其自愿了吧!比如上新课,或者在上课方式上“日浅夜深”等等。这到底为哪般?我想给小学一年级学生开晚自习,其哪般也不为!唯一为的就是那红花花的200元人民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且是教书育人的君子,在一年级的小学生身上“取”200元算是有“道”吗?
  对于少年儿童的身体和身心健康问题,已广被社会及党和政府等关心和关注,为了不给他们过多过重的负荷,让其快乐轻松地茁壮成长,所以在家庭作业和在校作息时间等上不断在想方设法地释减。许多地方还规定小学生在校集体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并且这6小时还包括非“文化”课。同时规定不得在课余、晚上和节假日安排小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因此,通川区西圣小学给小学生,而且是一年级小学生安排上晚自习,这种做法恰当,或者说对吗?
  小学一年级的孩子,有多大?也就七八岁吧!甚至还会更小些。就这么大点年纪的孩子,白天让其在外走也还或多或少令人担心,然而通川区西圣小学在上完晚自习后,让其独自回家,这安全吗?或许校方会说已要求家长来接孩子回家,然而,该校的负责人不是在“解释”中称“学生主要是一些进城务工并晚上忙于做生意或上班人员的子女”吗?既然明知许多家长没时间来接孩子回家了,还让孩子上完晚自习更多的时间是独自回家安全吗?农民工的孩子虽然相对较早自立和早自强,但是,稍有爱心的人,一想起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晚上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不光会担心,还会在胸中涌起异样而且复杂的酸楚和怜痛。我不知通川区西圣小学的老师和领导,对此是有何之想?
  通川区西圣小学,对你们这种给学生,而且是一年级的小学生开晚自习的做法,笔者此时脑里已愈来愈是千头万绪,不知该如何继续说下去了,心里也象翻了五味瓶,很不是滋味。说穿了就是为的200块钱的事,打着上晚自习的幌子,把手伸向了七八岁的孩子。
  给小学生开晚自习,而且是一年级的小学生,不对!对小学生开晚自习收钱,更不对!敬请相关主管部门对此予以调查处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萍
(本文来源: 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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