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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云东:家庭助廉,且慢“刹车”

发布时间: 2008-05-10 21:41   来源:    进入电子报
  5月6日《检察日报》以《廉内助未必管得住贪丈夫》为题报道了两起典型“廉内助”的丈夫走上贪腐道路发人深思的案例。一个是家里有个“廉内助”的重庆市丰都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董建成,依然没有管住自己,走上了受贿的犯罪道路。另一个是把妻子劝告当成耳旁风的江苏无锡信宜公益总公司原总经理余棣华,最终走上受贿路。
  报道一出,引起民众广泛关注,“廉内助”作用受到了极大的质疑,民众纷纷对“廉内助”作用表示质疑,甚至有人以此为据认为家庭助廉活动是形式主义,是纪委在搞花架子,大有否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家庭助廉的努力,让家庭助廉活动刹车之势。
  诚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贪官贪腐行为主要在于其思想的变化,“内助”作用有限,但“内助”扮演的角色不同,结果就大相径庭。“贪内助”的危害性毋庸赘言,据报道70%以上的贪官背后都有,在已经被惩处的腐败官员中,包养情妇的比例高达90%。毫无疑问,“贪内助”对贪官的贪贿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廉内助”的作用却不为大多数人的认同,我们认识这个特殊群体无外乎两个公开途径,一是“廉内助”的配偶能成为廉政、勤政的典范,我们才知道他们背后的“廉内助”;另一个公开途径就是通过落马的腐败份子,让我们有机会深层次认清“廉内助”,他们在贪官翻船案件中的表现引人注目,让人钦佩。就从上述两案来看,“廉内助”一定程度减缓腐败程度,有一定刹车作用。同时提高了发现的机率,使腐败行为得到了早发现、早查处,减轻了腐败带来的严重后果。就拿董建成案看,其妻能主动向组织举报其违纪行为,虽然其行为有几分无耐,仍然值得敬佩。试想如果其妻是一个“贪内助”,她面对第三者她会怎么办,我想她绝不会想到以组织程序、法律程序解决,而是要么忍气吞声,甚至闹出贪官妻子和情妇成“好姐妹”自成默契助其敛财的丑剧;要么采用非法手段,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恶果。余棣华妻子能陪其向检察机关主动自首,主动交待其腐败行为,减少了办案的成本。当然我们更多的“廉内助”是默默无闻坚守党员干部配偶的身后,支持他们的事业,终其一生没机会走到聚光灯前,走入媒体的焦点,让民众有机会了解他们这个特殊的群体,但正是她们的坚守,让我们能撑起更多廉洁的天空。
  不可否认,家庭助廉有其局限性,这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是任何制度法规设计不避免的难题,但是在现阶段没有找到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万全之策之前,着眼预防,最大限度的遏制腐败也是必然的选择。因此我们应该善待各种在反腐败工作的尝试,也许有很多制度有不完善的地方,然而只要有一丝可取之处,我们也应该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价,当然纯粹哗众取宠“做秀”式制度我们要认清其真面目,坚决予以反对。
  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作百分之百分努力,这是我们党在挽救干部方面原则,同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必须长期要做的工作。因此,笔者倡议,家庭助廉制度不但不能刹车,还要加大油门,让其发挥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作用。(作者单位:竹溪县纪委监察局)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卢云东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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