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开始,三年一度的省级文明城市评选活动开始。据媒体报道,为充分体现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创建及评比过程中的群众参与、群众认可原则,省文明委决定本届评比表彰增加群众投票评比环节,并将投票结果经换算后以一定比例计入总评分。笔者查看了国内其他地方的文明城市评选,都未发现有这种公众投票参与的做法。这一具体措施可以说回归文明城市评选的本原,突出了人民群众创建的主体地位,可以说是敢于“吃螃蟹”。
一直以来,各级文明城市评选,领导重视,层层下达各项目标,各项职能部门轮番出动,或宣传文明城市评选意义,或上街清扫死角垃圾,或现场教育各种不文明行为,万事具备之后,等待各种明查暗访组的到来,一项项打分,最后得出总分进行名次排定。一些市民除了在评选阶段,有幸填几张表,写一段意见建议,其他时候几乎被排除在了评定之外,更谈不上影响名次排行的大局。
应该来说,文明城市的评选,不仅是领导的事,更是市民的事。市民作为城市生活的主体,城市是否清洁,是否干净,是否遵守交通秩序……等等,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自身的切实利益,而创建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市民得实惠。如果说雨天出门一脚泥,明天出门一头灰,过街提心吊胆,整日淹没在各种粗口之中,恐怕这个所谓的“文明城市”,难以让众多市民信服。
湖北省在文明城市评选中,敢于“吃螃蟹”,是解放思想的重要体现,更是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具体措施。湖北作为内陆的一个省份,能够将市民投票参与文明城市的评定中来,具有极其现实的意义。市民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不仅要参与各种文明创建,在评定的过程中体现他们的意志,这恐怕也是各城市市民的愿望。
当前,国内的城市都已经把城市形象的打造,看着是一种软实力的象征,它已经突破了GDP,城市规模大小等初级阶段。而城市人文环境、城市文明程度则成了软实力的重要指标。如果在这方面做好功夫,将人民群众的智慧体现出来,广开言路,给他们发言权,给他们决策权。相信些评选,能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有着广泛的公信力。而湖北的城市,更能在这样的评选中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一举多得,不亦快哉!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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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2005-2007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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