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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平:须防官员利用“黑社会”搞权利寻租

发布时间: 2008-06-13 11:18   来源:    进入电子报
  6月8日晚上10时左右,一名40岁左右男子驾驶一辆印有“环保执法”的公务车,在梅林一村将小区内一年轻女子撞倒在地,而肇事时该男子下车后不但不道歉,反而诬蔑被撞女子是实施敲诈,并扬言要找“黑社会”的人。后经公安部门查证,该男子就是深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郭仲平。(6月13日 《南方日报》)
  郭仲平的一句,找“黑社会”把这事摆平,让人寒心。古人为官有句鞭策之语,“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环保局科长郭仲平的所作所为不但不是为民做主,而是祸害百姓。
  从官员的角度看来,官员有什么事,需要“黑社会”摆平?官员为什么要找黑社会为他们办事?郭仲平找“黑社会”摆平此事,是因为他的事是“酒后交通肇事”,如果通过正常的法律手段来处理,他定然是逃脱不了关系的。因此,依靠“黑社会”摆平事情就是他逃避法律制裁、维护个人利益的手段。对于“黑社会”的选择与对于法律制裁的逃避,显示是郭仲平的个人“维利思维”。这种“舍法律、下黑手”的思维,显然是对于法律和社会公正的背叛。
   从“黑社会”的角度来讲,他们采取的“摆平”手段,定然是一些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手段。“黑社会”采取这样的手段,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然而,“黑社会”却甘愿为这样的官员摆平事情呢?因为“黑社会”为郭仲平这样的官员摆平事情是能够得到好处的。吃喝一顿,搞好兄弟感情,定然是少不了的。恐怕长久以来,郭仲平定然是给了不少“黑社会分子”和社会烂杂分子一些好处。说轻点,他们之间有些“猫腻”;说重点,郭仲平有可能担当着“黑社会”保护伞的角色。二者狼狈为奸,危害乡里。
   个别官员依靠黑社会组织维护其自身利益,黑社会仗势欺人、寻求到“保护伞”。如此你请我愿的行为,不是“潜规则”是什么?
  一任官员,采取“黑社会”的手段来处理一件正常的交通肇事,目的就是逃避其应尽的法律责任。采取“黑社会”介入,恐怕也是要采取“暴力”“恐吓”作为手段。如果个别官员从行动上认定黑社会可以代替国家的法律司法部门来执行社会的“公正”的权衡,那么这些官员必然是承认了“黑社会”的存在价值和黑社会的价值标准。他们认为,黑社会插手了,事情就会解决了。加之,个别官员还会为他们提供保护伞。这样,不正义的黑社会反而会代替正义来行使职能。然而,黑社会来了,事情并不会像个别官员想象的那样就此解决,即便事情暂时得到了“强行压制”,但是问题依旧会存在,问题甚至会愈演愈烈更加的恶化。
  “黑社会”只是暂时满足了个别官员的现实需要,而这一需要却断送了社会的公正,断送了这些官员在百姓心中的形象,甚至影响到了政府行政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虽然郭仲平已经得到了警务部门的处罚,但我们应当警醒,官员寻找“黑社会”摆平事件的思维是可怕的;社会公正被“黑社会”侵蚀的保护伞的存在是可怕的,如此可以凭借“黑社会办事”的官员是应该剔除公务人员的队伍的,危害社会公正的“黑社会”更是应该剔除的。  韩建平:“黑社会”摆不平“社会公正”
  稿源:荆楚网
  作者:韩建平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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