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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平:未婚女性“人工授精”中的道德与权力

发布时间: 2008-06-19 13:17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广东省计生委副主任刘银燕昨日表示,未婚生育是违法的,人工授精术是一种辅助生殖技术,是针对有生育困难的已婚夫妇展开的。对于未婚的女性,不允许通过这种技术生小孩;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广东累计少生近4000万人,这个数字很大程度上是依靠避孕节育技术的完善来实现的。(6月18日,《南方日报》)
  “道德”的标准被滥用的时候,也是一场场网络论战愈加激烈的时候。君不见,“很傻很天真”、“很黄很暴力”之流充斥网络,被骂的狗血临头,抱头鼠窜。不得不承认,我们这个时代依旧活跃着“道德主义者”。在舆论民主刚刚萌芽的时代,他们丝毫不会吝惜自身的意识标准,甚至将无尚的道德泛化,并奉之为“金律”。于是,稍有哗众取宠者,便会引起一轮道德的批判。国民的素质果真如此高尚,他们所标榜的道德准则果真应万民所举?
  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道德的泛化想抹煞我们的权力。如果说,网络上泛众化的道德批判是一场场规模巨大的“谩骂游戏”的话。那现实中,对于“私生子”、“公生子”的界定似乎昭示着这场道德批判游戏的现实意义。禁止未婚生育,甚至是禁止未婚女性通过“人工授精”生孩子这样的规定,更是给高举道德旗帜的叫嚣者撑起了一个硬挺挺的腰杆。
  伏尔泰说,“尽管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愿意用生命来捍卫你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事实上,未婚妈妈的存在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的需要,男女比例的失调,个别区域和地区人口发展的不平衡,都可能让世界上出现我们所谓的“单亲家庭”。况且,经济的相对独立,生活环境的改善,也为单身家庭的存在奠定了基础。从女性的生育权上来讲,不管是群体的立约,还是道德的樊篱,恐怕都难以抵御原生权力对于生命的呼唤。
  反观之,为何一些女性甘愿自身承担家庭的责任,为何会冒天下之大不违而行之。这就是母性的神奇和伟大。千百年来,母爱可以包蕴的生命罹难不仅仅是一部部史书可以颂扬的。然而,对于单身妈妈的母爱不但没有得到充分的认定,相反却长久的被致以道德的批判,被拖上了“反道德”的评审台。依次看来,对于逆境中的母亲是不公平的。在我们苛刻的在理想中执行道德标准的时候,我们剥夺了太多女性的权力。
  不可否认是,对于未婚者生育权力的剥夺甚至上升到国家法律的角度。但道德的纠葛与律条的迁绊之间是否能够有一条关乎人性的道路呢?理想中的道德终究无法代替现实中的需求与困境,理想中的道德毕竟不是现实的境遇。人们满足于理想中道德的批判,道德的开化止步与理想之中,绝非中国人致力于公民权力建设、民本建设的福音。
  道德的批判仅仅是一个虚空在上的复杂境界。固然也有神奇和伟大的一面,但也有有所偏颇的。姑且不论道德的利剑被激怒的民众利用,其最大的局限,在于理想化的境界无法让承受屈辱却背负责任的母亲们走出困境,更无法让那些渴望能够成为母亲的女性们顺利的产下“婴儿”。因为,这产下的生命,可能就会背负上“私生子”和“野种”的骂名。如此,我们毁掉不仅仅是一位母亲,还是一个新生命的未来命运,更是一个标榜道德却又不顾人性的社会意念。
  在我看来,理想的道德或许值得称许,但首先应该体现于国民的现实。道德亦应爱护每一个国民应有的自古就有的权利。结婚不结婚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要不要孩子更是他们的权利,都应当尊重。如果一个不想结婚的女性完全有机会不结婚就通过“人工授精”得到孩子,释放其母受,并承担起孩子的抚养义务,我们又有何理由拒绝这样的“合法”要求呢?
  我们不至于让个人成为民众舆论的牺牲品,不至于让道德成为利刃,更不至于让标准化的制度泯灭了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民本”思想。唯有如此,才能够踏踏实实的保障每一个公民的权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韩建平(媒体编辑)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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