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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贤同:“范跑跑”的出现其实责任在学校

发布时间: 2008-06-22 10:19   来源:    进入电子报

  "范跑跑"终于被学校开除了。无疑地,这样的结果,自然的是遂了绝大多数人的心愿。虽然如此,但是据说这还是因为受到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之下,学校只好做出如此的决定。
  而按照学校原来的想法,"范跑跑"是不应该受到开除这样的严厉处罚。为什么?理由很简单:因为据说按照"范跑跑"此前的一惯表现,他还是一个很有思想、负责任的、深受学生喜欢的好老师呢。至于"范跑跑"在地震发生之时以及之后的表现,虽然不妥当,但是面对如此特大的地震灾难,一方面可以理解,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强教育的方式,以提高"范跑跑"的思想认识,从而争取让他成为一个真正符合“为人师表”的身份与社会需要的合格教师。
  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评论"范跑跑"过去究竟是不是一个好老师这个说法,但是就从"范跑跑"自从地震发生以后的言行来看,无疑地,他是与“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这一神圣的职业所要求的道德精神,背道而驰的。
  因此,"范跑跑"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谴责,应该说,这不仅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事情,而且也是一种符合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因为绝大多数的学生家长,都是不会原谅作为教师的"范跑跑",竟然恬不知耻地说出如此违背师德的言行,而且特别让人感到气愤的是,还在大庭广众面前进行狡辩,始终坚持自己的错误观点而毫无悔改之意。
  作为一个特别讲究公民责任意识的现代文明国家,难道能够允许"范跑跑"这样的言行大行其道,而不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而有所规范约束吗?
  即使在特别强调“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的西方社会,对于教师的肆意违背道德与触犯法律规范的言行,也是绝不容许的。
  为什么在这次四川发生的特大地震灾害中,竟然会出现"范跑跑"这样的一个老师中的怪胎呢?依我看来,究其根本的原因,其实就在于"范跑跑"所在的学校,日常疏于对教师进行正常的教育管理而导致的必然结果。
  我们从"范跑跑"的言论中,就可以得到明确的答案:“我逃生是因为我认为教室不够安全,而且平时也没有演习,并没有规定我作为教师不可以跑”。作为一个老师,竟然都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有关教师这个神圣的职业,必须在学校里对于学生所需要承担的最基本的人身安全保护义务与职责的规定,这虽然一方面是"范跑跑"作为一个教师自身平常不学习与教师这个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直接的关系,但是作为担负着管理、教育与引导教师能够更好地“为人师表”的学校,无疑地是必须要对此负有更加重大的责任。
  更何况在"范跑跑"所在的学校,竟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正常的有关发生突发事件的安全演习,因此,致使教师与学生面对突发事件的到来而不知所措,只好任由本能的发挥,而毫无理性地应对。显而易见,这个学校的领导,在"范跑跑"事件发生以后,与对平时加强防灾措施,确保强震时2000多名师生安然无恙的桑枣中学校长叶志平相比,应该说是于心不安的,同时要懂得认真反省的。但是,我们似乎还没有看见这方面的报道。无疑地,这是一个非常遗憾的事情。
  如果是因为学校的教育管理失误而导致一个好老师的遭罪,显而易见,这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见的痛心事情。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解除"范跑跑"的教师资格,其实更不重要,而且也不是真正的目的,最为根本的则应该是学校、教师与教育主管部门,必须要从发生"范跑跑"的事件中,能够吸取深刻的教训,举一反三,通过有效的办法与措施,在学校、老师中能够切实补上有关规范学校与教师职业的法律这堂必备的课,并且深入人心,化作日常的行动,以利于今后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能够真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执行,从而确保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和科学的发展。
  稿源:荆楚网
  作者:俞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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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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