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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己今:“文明执法”不等于不执法!

发布时间: 2008-06-22 10:23   来源:    进入电子报

  扬州一名自称“新加坡投资商”的男子郭某将私家车堵在小区门口,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值班民警詹朝龙带协警、保安一行4人前去劝止,不料遭郭某疯狂暴打18分钟,打累了竟然还说“我歇会儿再打”。“特种兵”出身、曾两获全国散打大赛亚军的詹警官在比自己矮半头的郭某面前始终打不还手,直至被打得昏倒在地。经查,郭某系扬州本地人,并非新加坡投资商。(扬子晚报,6月22日)
  如果不是《扬子晚报》的招牌,我实实不敢相信这是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一件真事。所谓的“新加坡投资商”,在没喝酒的情况下,吃了何熊心豹子胆,不顾“袭警是违法的,你不要这么做”的忠告, “以一抵十”,狂殴超过自己半头的警察,直至将其打昏在地。打累了还说“我歇会儿再打”!
  不禁想问,是什么造就了“新加坡投资商”的嚣张,又是什么导致了警察的“懦弱”,警察之“怕”何处来?
  笔者琢磨,导致警察懦弱的,无外乎以下三点:
  一是“忍辱负重、打不还手”成为警察“文明执法”的伪航标。的确,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我们提倡警察文明执法,也发现各地对一些“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公职人员颁发“委屈奖”,进行嘉奖。在社会“同情弱者”的心态下,一些公职人员“因祸得福”,因“挨打”、“受屈”受到组织和人民的肯定,从而屈打“成功”,收获“名利”。 我向来不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国人,然而我不能排除,詹警官是否受此种心态影响,但我觉得这起码是导致他“懦弱”的原因之一。
  二是“惹不起,躲得起”成为普通民警的“护身符”。郭某“洋商”的来头及其表现出的盛气凌人,给了詹警官“此人有背景、后台,不能惹”的心理暗示,使其“心有怒而面含笑”,“明受屈而暗自慰”,也才能“在保安们实在看不下去,准备上前制止时,其坚持不让”的大度和从容。
  三是普法不够,执法“内外有别”。且不论郭某的假洋鬼子身份,但“我是新加坡的,我不怕警察”就至少说明,我们的普法还存在盲区,执法过程中,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内外有别”。一个“新加坡投资商”尚且狂妄如此,要是真换成一个货真价实的美国佬,我们的警察又会是怎样的表现?
  因此上说,当大家在“由衷地敬重这位‘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好民警”时,我要给大家泼点凉水,詹警官的作为,不是我们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所希望和期冀的,恰恰是一种无能、不作为的表现!人们需要的,是敢于向罪恶势力宣战的力量和勇气,不管他有何来头,背后的台有多高,“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警察要敢于秉公执法,而非囿于某种心结,以“懦弱”赚同情,以屈辱博口彩。打不还手的最后,只能是进一步纵容暴力的恣意妄为,与警察打击威慑犯罪的宗旨背道而驰。还是一位市民说的好,“民警在遭到袭击的情况下,正当防卫是必要的,对这类行凶者也完全可以用功夫把他制服。警察太软弱反而会助长恶人的嚣张气焰。”
  我们希望下一次,在“坏人”面前,警察能表现得勇敢些、再勇敢些,以生命捍卫忠诚,用正义战胜邪恶。
  稿源:荆楚网
  作者:察己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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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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