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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东阳:为啥沈阳的“打黑英雄”也靠不住了

发布时间: 2008-06-22 17:28   来源:    进入电子报

  20日,45岁的辽宁沈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建明在辽河油田看守所受审。与他一同受审的还有一个23人的涉黑团伙。这位曾领导打掉“刘涌黑社会性质团伙”的一等功臣被控为这个23人团伙提供庇护并接受贿赂。据悉,张建明被捕前主管刑侦工作,曾因主办辽宁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视为“打黑英雄”。(《新京报》6月21日)
  有人说,每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都必然有其“保护伞”,不然不可能发展壮大起来。这话听起来有点“过头”,但实际上却很有其见地。多少年来,黑社会组织从来都是警方“严打”的对象,如果不是有“保护伞”存在,这些组织从一开始就不为社会所容,因此,就不可能最终“坐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或黑社会组织。沈阳郝万春涉黑团伙的壮大就是这样,这个沈阳富宅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与其弟弟郝万顺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沈阳地区经营餐饮娱乐场所,并网罗社会人员,并最终于2000年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如果不是张建明多年来为这一团伙撑起“保护伞”,从中包庇、纵容这一团伙,那么,这个团伙也不会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实际上,这个曾因主办辽宁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视为“打黑英雄”的张建明,并非如我们想像的那样清正和守纪。早在1994年,时任于洪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张建明开始和郝万春相识,此后,在10多年的时间里,两人一直保持着很好的私人关系。郝万春为了让张建明为他“办事”,曾多次在不同场合用重金贿赂张建明。如果说,郝万春一伙在2000年前还不是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话的“恶霸”团伙的话,那么,在2000年以后就彻底变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然而,身为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张建明和“黑老大”郝万春“一直保持着很好的私人关系”,这些,正常吗?相关监管部门就没有想到这里面会有问题?而张建明多次出面包庇、纵容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又到哪里去了?如果有科学的、严密的、刚性的相关监管制度,时刻对每一个握有特权、掌控公权的公务人员进行严密的监控和严格的监督,郝万春一伙能够“坐大”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吗?
  实际上,“打黑英雄”张建明逐渐“变黑”,其中的“痕迹“还是很明显的:《南方周末》2008年2月28日报道,沈阳佳昊公司法律顾问汪席春律师,由于掌握着相关部门的两份假土地证,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后发现诸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两次拒绝了沈阳市公安局对汪席春“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报捕申请之后,在时任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张建明的“说服”下,沈阳市委一领导要求对此案“依法严惩”,于是,一起简单的案件,受到沈阳公检法“三长会议”特殊关照,无罪律师被处三年徒刑。辽宁省高法的主审法官坦言:“如此简单的案件,居然还判了罪,是个笑话。”那么,这个“笑话”背后的张建明的所作所为,为什么就没有见到相关部门质疑和反对,甚至对张建明进行调查呢?国家在这些方面的严格的法规法规,到底哪里去了?
  “打黑英雄”转身“变黑”,其实并不止张建明一个。湖南省耒阳市公安局局长肖强就是其中之一。这个因破获了当地最大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张飞、幺七”案而荣获一等功,并被破格提拔为耒阳市公安局局长的肖强,后来被发现,原来竟然是耒阳黑社会性质团伙中居于首要地位、曾任耒阳市人大代表、湖南润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谢文生及其兄弟谢冬根的保护伞。事后,该局一副局长称,“在肖强在任的四年期间,一个星期之内有三分之二的时间不在局里,也不在衡阳家里,总之你看不到人影,他在去往长沙的路上。” 去长沙干什么?是为了找相关领导实现他日记本上记载着的“升官计划图”。这个曾因打黑而被提拔并想要继续得到提拔的“英雄”在本单位到底带来什么样的作用呢?“把公安局风气搞坏了;把公安局的方向搞反了;苦了基层,苦了派出所;利欲熏心。”就连耒阳市公安局纪检书记钟林龙都称,“我这么帮他都遭到了陷害, 此人道德品质极其败坏。”然而,“道德品质极其败坏”、从一开始就有着严重的“政治野心”、给单位带来严重后果的人,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想捞取一笔升迁资本而急功利近地打掉“严小军团伙”,也不会最终招致“惹祸上身”,这样的情况,何其不正常?
  在我们心目中,“打黑英雄”都应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全心全意保国家安宁和人民平安,为了正义事业而会不惜一切代价的,然而,湖南省耒阳市公安局局长肖强和辽宁沈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建明的情况告诉我们,“打黑英雄”原来也如此靠不住,这靠不住的背后是什么?笔者认为,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的问题:连做正直的人可能都不够合格的人为何成了“英雄”?还有,“英雄”的光环,为何如此难以打破?谁来监管因“英雄”而被提拔的领导们?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东阳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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