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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如何避免“市长才能解决问题”的怪圈

发布时间: 2008-06-28 10:25   来源:    进入电子报

  “这次接访的效果是成功的,但是如果每次接访都要市长出面才能解决问题,那就是一种失败”,6月26日上午,包括张广宁在内的广州市九位正副市长,以及各区、县级市、街道、镇政府的领导在广州同步“摆摊”接访,数万名市民冒雨排队等候市民紧密“包围”张广宁市长;事后,张广宁对记者表示,“接下来关键是建立长效机制。”(《南方日报》6月27日)
  为什么“效果成功”的市长接访,却可能反而是“一种失败”呢?虽然张市长没有具体明言,但其中寓意的逻辑应该说是很清楚的:“都要市长出面才能解决问题”,实际上意味着,市长以下的大量基层政府职能部门,没有能长效常态地化解群众上访中所反映和要求解决的各种问题,在这些上访面前,其应有的行政效能在某种程度上是失效、失灵的,因而也就难免是“失败”的。
  人民所以组建政府,并且赋予其在各个社会生活领域、方面,如衣食住行等,十分全面具体的公共职能,当然既不是出于“好看”,也不是出于政府自身的需要,而仅仅是因为这关乎他们的切身利益,需要政府来帮助他们解决大量单凭自身之力,无法解决的各种现实问题、麻烦。换言之,政府的最大价值在于,它能为人民群众所用,“对人民负责”(宪法语)。如果,这种负责不能充分到位、富于足够的效能,在长效机制中顺利运转,凡事“都要市长出面才能解决”,那显然不能算是成功。
  当然,市长也是政府的一部分,由其直接出面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也是政府对人民负责的一种表现,但政府的层级、分工又决定了,市长不应该也不可能对那些具体而微的市民需求直接负责,市长之下还有区长、局长、处长、科长,以及成千上万的普遍公职人员,他们才是这些上访所要求问题,更具体的责任人。显然,按照“对人民负责”的宪政逻辑,此种责任体系,应该是自下而上,层层向上传递的,而不能相反。
  或许问题也正出在这里:在目前我们的行政体系中,责任逻辑的“自上而下”成分、性质往往比“自下而上”更浓厚更明显。因而,对许多公职人员来说,对上级、对领导负责,而不是对群众对公众负责,就成为更主导的心理倾向和行政驱动力。这种现实下,大量的上访蜂拥于市长跟前,当然也就不奇怪了:一方面,这是因为,基层官员缺乏直接对群众负责的压力和动力,另一方面,又在于,市长是更大的官,是那些本该具体解决其中问题的官员的上级、必须负责的对象,所以,“市长出面”,他们不敢不“解决问题”。
  由此,拿什么避免“市长出面才能解决问题”的失败的答案,也就十分了然了,那就是:以“对人民负责”的宪政要求,强化行政体系自下而上对人民负责的责任逻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特征,不断扩大和深化人民民主。这正如十七大报告指出的:“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最近,同样发生在广东的两则受到广泛好评的改革新闻,或许可以看做是上述答案的注脚:一则是,在广东本轮政绩考核指标的改革尝试中,民意将成为重要的政绩考核指标。另一则是,在深圳市委日前通过的《若干意见》中,“局级正职领导干部差额票选”,“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成为重要的改革内容。——究竟什么是张广宁市长所说的避免“市长出面才能解决问题”的失败的长效机制,在我看来,上述改革及其所预示的方向便是。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贵峰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张贵峰;市长;接待;接访;上访;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