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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达标:“地震来了我还要先跑”折射出什么问题?

发布时间: 2008-06-29 08:29   来源:    进入电子报
  现在看来,“范跑跑事件”的出现,的确是在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时期,而发生的中国人开始重新正视自身价值与人生观的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不仅如此,而且随着全社会的广泛深入的讨论,甚至从不同角度的解剖与批判,乃至于还产生了一些同情与理解的声音,更是让“范跑跑事件”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范跑跑事件”给中国社会的道德与价值观念的再认识,特别是作为一个人与其所从事的职业,有没有存在强制性的道德规范,甚至法律行为约束,无疑地,其所产生的社会深层次的影响,不仅是非常巨大,而且还是深远的。这次,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将“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显而易见,这就是由于受到“范跑跑事件”直接影响的结果。
  就“范跑跑”在四川发生特大地震的当场以及以后的言行而言,如果放在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平台上评判,无疑地,其人的言行不仅是不高尚,而且还无耻,这应该说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
  但是,“范跑跑”的言行,为什么竟然还受到不少人的同情、理解,甚至支持?比如这句发自教师队伍心中的“地震来了我还要先跑”的话,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声音。
  本来,在学校里,对于未成年人,学校与老师必须优先保护学生的安全,这是一个古今中外都无不是约定俗成的,而且也是无数的教师所自觉饯行的最基本的道德行为规则。不过,虽然如此,但是由于受到人性的本能与弱点的影响,面对各种灾难的来临,极个别的老师往往会做出有损师德的行为出来,这样的事例,应该说也是时有发生的。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许多的国家都对于教师这个特殊的职业行为,往往都通过上升到法律的层面,进行规范与约束。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学校与教师们,通过平常的学习与演练,在面临危险的时刻,能够理性地对待自己的言行举止,懂得临危不惧,妥善处理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努力确保学生与自身的安全。
  按理说,人的价值,特别是生命,更是天生平等,没有差别的。并不存在谁的生命更值钱,谁的生命更应该要得到保护,甚至还要牺牲自身的生命,以保护别人的生命……,如此等等的有违背最基本人权的行为特征。
  但是,不容否认的是,人这个特殊的动物,其实,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后,就已经开始进入了他的价值与生命发展的不平等轨道。这不仅反映在他的日常家庭生活、学习以及今后的工作职业与岗位上,而且就是其对于家庭、社会所做出的贡献上,也是存在不平等的特点。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就是由于种种的原因,一个人一旦来到这个世界,并且与复杂的社会相结合以后,必然要出现的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人本身的行为特性而导致的结果。无疑地,这也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事实证明,每个人都必须要以自己的不同职业道德与所承担的法律行为作为行事的准则,谁离开了这样的一种行事准则,谁就不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可与支持。如果当事人不能对于自己的违反最基本的道德准则的言行进行反省,那么,则往往不能得到社会的相容。这样的情形,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东方社会,事实证明,都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最正常不过的一种现象。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范跑跑”事件出现以后,西方社会也普遍认为,这的确是一种不可理解的言行。
  但是,“地震来了我还要先跑”的声音,却竟然在不少人的内心深处,特别是教师还不同程度地得到某种共鸣。这究竟是为了什么?而且其中还反映了一种什么心态?据说,之所以发表“地震来了我还要先跑”的说法,其大致有以下的理由:认为教师的待遇太低;而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却很多很沉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加在他们身上的一条“锁链”。
  显而易见,仔细推敲这三个理由,无疑地,是不能作为“地震来了我还要先跑”的推托词。如果按照这样的说法,那么,我们社会中所从事的各种管理与维护社会与民众安全生活的职业需要,而必须随时可能要付出生命的许多人,是不是在发生危险的时候,也可以借口种种的原因而只顾自身的安全而逃之夭夭了呢?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依我看来,“地震来了我还要先跑”的声音,其实是反映了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的各种问题,诸如封闭的一元的社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以后,对于自我以及人生存在的价值观的再认识、居高不下的腐败行为、日益失衡的分配形式而出现极其不公平、教师自身的正当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等等现象,而严重影响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人的心理活动,并且产生扭曲了的心态的一种折射。而这种心态,如果在各行各业中得到毫无原则的蔓延起来,无疑地,这对于社会的和谐健康文明的发展,绝对不是一种好现象。但是,要有效地消除这种极其不正常的社会心态,自然的要求政府必须要采取有效的办法与措施,从源头上能够根除产生这种扭曲了的心态的各种原因,或者其给社会所造成的影响能够降到最底的程度。
  只有这样,社会中的各个不同职业身份的人,才能够真正严格按照该职业道德与法律所规范的行为从事,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做到对于自己的言行切实担负起应该有的责任,以造福于他人的同时,也更好地造福于自己。在现代文明的社会,职业是可以选择的。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不符合该职业所要求的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那么,自然的就要自行离开这个职业,而去寻找符合自身所要求的职业,否则,必然的就要出现与自己的愿望相违背或者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其实,作为社会中的人,不管怎么样,都应该要懂得,每个人的尊严与生命价值,在这个世界上,往往都是与他人的存在或者命运相联系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严达标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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