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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俊:驾车撞劫匪,我看行不通

发布时间: 2008-07-06 08:14   来源:    进入电子报

  《等绿灯20万现金被抢,勇女子驱车连撞两劫匪》一稿引发了社会热议,新闻被多家大型门户网站第一时间转载,众多网友关注。对于女司机驱车撞贼的行为,在顺德从事多年交通事故刑事民事诉讼案件的广东达声律师事务所的苏用和律师分析道:"以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女司机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做出的正当防卫行为,是不需要负担刑事责任的;但由于她是主动撞击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7月4日《广州日报》)
  女司机驾车撞劫匪尽管勇气可嘉,但我忍不住要说,这是"以暴易暴",非常不妥。
  有一种情形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就是针对坏人的行动,哪怕是把他们往死里整,舆论都在鼓掌喝彩,全然不顾法律程序是否正义。这名女司机事后被一些网民戴上"巾帼英雄""现代花木兰"的桂冠就是这种情绪的集中体现。尽管飞车抢夺的劫匪有些可恶,从感情上说恨不得把这些人给"毙"了!但从法律上来分析,谁都没有动用"私刑"的权利。如果公民遭到不法侵害,不去报警处理,自己想怎么报复就怎么报复,那还要公检法干什么?"正义的暴力"不但会加重社会秩序的混乱,也会给当事双方带来"额外"的伤害。不是么,女司机在大街上驾车撞劫匪,这样充满血性的"追杀",哪里还有交通安全可言?不但有可能对其它车辆造成碰撞,自己也容易"受伤"。现在,女司机在连撞两名劫匪之后,车辆就严重受损,其中一名歹徒还因为撞击而住进了医院。这些损失都是因为一时义愤引起的,远远超过了正当防卫的限度。
  想想也不能全怪这名女司机,一些地方高悬"飞车抢夺,当场击毙"的横幅,某种程度也在为"正义的暴力"作引导。既然当场击毙可以实施,我驾车"撞匪"又有何不可?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查俊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查俊;劫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