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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生:如何破解"扣毕业证逼还贷款"困局

  西北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兰州交通大学等兰州高校的学生只要是毕业时未还清助学贷款的,“双证”都会被抵押,逼其还助学贷款。(据7月7日《兰州晨报》报道)
  办理助学贷款,也就在于没钱,而在就学期间,当然学业为主,学生又可曾去挣钱?即便有学生学余打工的,一般而言,打工所得又能还上助学贷款吗?如果能,那又何须去办助学贷款呢?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是“在毕业6年内还清贷款”,可是学生毕业离校之际,“双证”即会被抵押,“势必会对就业造成影响”,而若因此无法顺利找到工作,不仅于基本生活有碍,甚至会催生社会问题,而更何谈在规定年限内顺利还上贷款?
  无疑,银行与高校联手扣发学生“双证”的行为,是很不合情理,很荒谬的。而更重要的还在于:侵权——因为“贷款协议上并未有注明抵押毕业证的条文”;同时也如有律师所称:“担保法上的质押、留置的标的物不应该包括诸如身份证、毕业证等带有人身性质的证件。”
  但是银行与高校如此举措,却也自有其不得已之苦衷。据知:“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实施以来,甘肃省30所普通高校累计发放贷款金额超过2亿元,恶意拒付贷款的现象非常严重”。
  贷款发放,无疑是存在风险的。既然助学贷款,作为一项国家政策,那么,其风险要完全由作为商业机构、市场主体的银行,连带高校来承担,同样也是不合理的。换言之,既然助学贷款作为一项国家政策,那么,也就理应是由政府来“托底”,也就是,一旦有学生实在还不上贷款,银行所形成的呆帐、死帐,万不得已,也就应由政府来埋单。据知在美国,助学贷款便是由政府提供双重担保——“先由州政府担保,然后由联邦政府再担保”——“一旦毕业生因各种原因无法还款,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则有义务向银行赔付95%的拖欠贷款”。
  而如何尽量避免出现这种状况,政府也就理应有所调查,进而制定相关措施,在技术层面,有所作为,从而尽量保证毕业生顺利还上助学贷款,及银行、高校“后顾无忧”,而不是只简单的把风险转嫁给银行和高校。这并不是“国家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一句空洞的“明确表示高校无权扣押学生的毕业证书”这么简单、和所能解决的。
  如不然,将不仅仅是如有社会学家所称的:“银行收不回贷款,而高校也不得不采取‘扣押’这样一种‘不厚道’的手段。在这个困境中,高校、银行和欠贷大学生都是输家。”——“三方共输”,而将会是“五方公输”。——法律的权威、尊严,也将因之受到亵渎;而同时,“好事”不能做到底,甚至如某高校相关负责人所称:“会影响到助学贷款的继续发放,会使以后的贫困生无钱上大学,给以后的工作带来恶劣的后果。”,“好事”或将难以为继,——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一项善政,也就将因之而蒙尘,政府的公信力,也就因此受到损蚀。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于立生

编辑: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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