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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警车开道是“只我例外”的特权思想

发布时间: 2008-07-10 08:07   来源:    进入电子报

  郑州街头一辆车牌号为豫Q0001警的宝马警车引起网友关注,车型是市场价80万元左右的宝马X5。据悉这辆车属于驻马店市公安局,专门负责给领导开道用的。由于车牌此前是给一辆三菱车用的,省交警总队认为这是假牌车辆。(北方网7月9日)
  柏杨先生生前在他的文章中这样写到,我们中国人还有一个毛病就是“只我例外”。毕柏杨先生说的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国人看事情也比较清楚,制度规定也特别多,但是,制定制度规章,大多数是给他人制定,而自己则愿凌驾在制度之上,搞特权。当然,柏杨认为这是历史渊源和文化背景造成,如古代封建时代皇帝就是这一“只我例外”现象的最大始作俑者和推动者,久而久之,国人们就被这一特权现象所感染和渗透,“只我例外”也成了一种无法遏制的特权思维习惯。
  现在我们国家权利的一种软伤,就是这一“只我例外”。制定规则者,大可以在台上指手画脚,说者说那,给人发号施令,但是,到了台下面,他们成立最大的该制度的破坏者,不能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和制度,做事遵守规律往往是我行我素。就比如,这公务接待费用,大部分机关都制定了严格的接待标准和制度,但是,他们在具体接待事务中,对于牵扯到自己利益和官运前途的接待,大都是超标准高奢侈,自己到下面检查,又是违规享受超标准接待。接待标准和制度,也是做给自己职工和上面检查看的。还有如单位的考勤,领导是一个劲的要求下属要按照规定严格考核,对于迟到早退的怎么处置等,措辞严厉,但是,一个单位往往是领导不能遵守单位的考勤,有的甚至把领导当作特殊一员,不参与考勤。
  所以,笔者看,上面所报道的80多万宝马警车专门为领导视察工作开道,就是“只我例外”的典型例子。就如人民网一篇网评文章这样写到:其实,骑自行车环保、占用空间小,开小汽车耗能、道路利用率低,早已尽人皆知。但是,面对绿色出行倡导,总有一些人“左耳进右耳出”。眼看大堵车、高油价、停车贵,很多人依然“我行我素”;……说白了,有汽车有面子,汽车越贵面子越大,微妙的“心理附加值”,所谓的“身份地位说”,是中国式“汽车时代”的一大特征。
  我们知道,不管那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在大会或者视察当中,都喊着一个明亮的口号,那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把党的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执政行动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等,但唯独就要求者例外。笔者就拿上面宝马警车说事,笔者想享受了宝马警车开道的视察领导,肯定在人民面前会要求自己的下属官员,要为人民办实事,然后也会要求要勤俭节约,对于接待和公务用车,要严格按照标准,不能违法规定派车。但是最具讽刺意味的是,他们这么要求着,而后他们又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人家派备的宝马警车开道,享受高级别超标准的接待服务,同时说不定还接受专门的效劳的礼品。其实,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的警车是指用于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的以及其他执行职务的车辆;”第十三条规定,“警车除执行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任务外,不得挪做它用。”
  从而看出,不管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还是其他任何法规,都没有赋予警车开道的权力。因此,领导视察是警察开道,他们就是这样既要求下属要遵纪守法,又在带头违规,给下属做所谓的“只我例外”的表率,这样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
  可见,要制止和杜绝这宝马警车为领导开道的不良现象,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治一治者“只我例外”的特权思维,而要治理这“只我例外”的特权思维,首要和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领导的“只我例外”的特权思维。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宁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李宁;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