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应让广东 “工资倍增计划”成经验在全国推广
发布时间: 2008-07-11 08: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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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答复有关的委员提案时说,该省从今年起实施“工资倍增计划”等三大计划,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2008年开始,该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让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对于广东的这一做法,好处不言而喻,其意义也非常深远,既鼓足了广东人民的钱袋子,也体现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实实在在的举措。对于居民普遍“有感”:油价涨了,肉价涨了,气价涨了,服装涨了……什么都涨,唯独工资不见涨的情况下,广东的这一“及时雨”,授予“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赞誉是当之无愧。
但是,这样的好事,对于同处在一片蓝天下的中国人民来说,应该让人人都能享受,而不是只是让其他省份的兄弟们“望梅止渴”,或者说干巴巴的看重人家涨工资,自己的钱袋瘪瘪的;再说,一花独放不算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应该来说,根据经济增长来增加人民的收入,实现人民收入和GDP挂钩,才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缩小贫富差距的题中之义。因此,让广大的“工资倍增计划”成为经验在全国推广才是问题的关键。
可这一经验在全国推动,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传真或者一个命令来解决的,要让广东的这一“工资倍增计划”在全国推广,需要注意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财力问题。这是学习广东经验绕过不去的坎。要学广东首要就要有财政基础。如果财力跟不上,那么学习广东,也是一句只能是很响亮的口号而已,好听好看但很难落实;或许,各位朋友心理都明白,中国能学上广东的省份,可能为数不多,充其量也是南方的几个经济大省,像中西部的贫困省份,财力根本不能与广东这样的经济大省相提并论,因此,学人家实现工资倍增计划,也就困难重重,有的甚至砸锅卖铁,也是学不上。但是,笔者认为我们不能说中西部省份经济不如广东,就不能学习广东,不要学习广东经验,或者说中西部的人民群众就不应该涨工资,不能参与享受“工资倍增计划”的经济发展成果。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符合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
第二,统筹规划。上面笔者论述了财力是制约中西部地区推广广东经验的主要瓶颈。因此,要解决这一瓶颈问题,需要全国一盘棋,需要中央有关部门的统筹规划,而不是省份 之间所能解决的问题。也就是中央必须通过财政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强化中央财政预算功能,加强财政支出对于中西部的转移支付力度,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实现中西部居民享受“工资倍增计划”的分配盛宴;同时,中央要加快工资倍增计划法制化建设的步伐,通过法律来规范工资倍增计划的实施,做到工资倍增计划有法可循,切实改变今天一个领导想起来了涨一涨工资,明天那个领导哭穷,说没钱了工资不再增长甚至国家规定的菜篮子都不在发放,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
第三,中西部财政收入“造血”问题。说到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工资倍增计划,就是东南沿海的人民在扶贫中西部人民;其实,一直靠财政转移支付来实现工资倍增计划,决不是长久之计。也就是我们常说扶贫不能只做救济式扶贫,而是要做开发式扶贫。虽说这几年通过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部崛起战略,中西部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中西部的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增长方式,远远没有达到党和政府的要求,也没有适应中西部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当然,更不能与中南沿海省份相比。因此要从长远发展来看,必须继续加大对中西部的发展支出力度,尽可能的开发开放,增强中西部地区自身经济造血功能,这样,“工资倍增计划”的推广和持续发展有了长远的财力基础。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宁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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