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14日《上海证券报》报道,被专家称之为“草根金融”的浙江钱庄将逐步合法化,超过万亿的流动资金即将转型。毫无疑问,这对于因融资难而嗷嗷待哺的民营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同时这也为我国沿海发达地区过剩的流动性资本开辟了一条合法的投资渠道,笔者禁不住为这一政策叫好。
实际上,自银监会、央行今年5月份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开启民间金融合法化门禁以来,各省市便纷纷开展试点,各地商人更是迅速行动起来,作为中国经济龙头的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则更是一片欢腾。究其原因,是因为这项政策有其实实在在的好处。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民营企业开始崛起,但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由于银行信贷支持的普遍缺位,为谋发展不得不求助于民间渠道。事实上,在富庶的江浙一代,民营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民间金融支撑的结果。
然而,新中国的民间金融自一开始就是不合法的,尽管现实中民间金融普遍存在于乡土中国的肌体之中(这已经是一个半公开的秘密),但却从未取得合法地位。于是就出现了一种矛盾:一方面,草根金融受到民间欢迎(尽管民间融资利率高昂,但总比坐以待毙强),另一方面,政府一直不承认其合法性,欲治理却又不得要领,缺乏政策“疏导”的治理策略只能是“堵了东墙,漏了西墙”。
既然现实需要与被动治理之间存在这种难以调和的矛盾,倒不如承认“草根金融”的合法地位,通过某种公开存在(如小额贷款公司),合理设定其实体、程序条件,从而在阳光下规范其发展,减少民间资本市场混乱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同时又可以为民营企业融资指一条光明大道,真不失为一箭双雕之策。比起经济学界早年的讨论而言,这一政策确实来得晚了点,但若视其为治理中国民间资本市场的“济世良方”则仍不为过。
稿源:荆楚网
作者: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