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共出台国资监管制度25项,有308名国企领导人员主动上交“红包”151。22万元。(7月13日《南方日报》)
308名国企领导上交红包151万元,平均一算,人均大约上交了5000元。这不但没有赢得掌声,反而出现了一片质疑的声音。
首先,从一些已被查处的案件来看,国企领导涉案钱物动辄就是几十万元,甚至是百万、千万元。那些数额惊人的贪污受贿款物,自然让人难以认同同为国企领导上交的区区5000元的“红包”。另外,一些国企领导奢侈地消费,与上交5000元的“红包”比起来,那可谓是大巫见小巫了。如果人们没有见到国企领导平日里的俭朴行为,自然也难以认同其上交小额红包的“廉洁行为”。
那么,国企领导要上交多大的“红包”才能令人满意呢?有网友给308名国企领导共上交的151。22万元加了一个注脚,认为人均上交红包151。22万元才算合适。我想,那也只是个人的想法罢了。试问,如果国企领导真地人均上交了151。22万元的“红包”,又会作何感想呢?
一则,如果有大额红包上交,那就说明一些国企领导手中权限了得,而且存在管理漏洞。因为有人拿红包给他,自然是为了图利而来。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送红包的人所图的利也不可能只是所送红包那个数额。如此多地管理漏洞,怎能让人放心满意?二则,“红包”交多交少,都会被当作是一种讳莫如深的行为。有人上交了151。22万元,难保其他人不认为其拿了1500万元的红包。从制度的建设上来看,国企领导主动上交“红包”,注定不会太多,也不可能令人满意。就目前而言,国企领导主动上交红包,只不过是一场秀,以博得表面上的清廉罢了。
我看,要让国企领导的廉洁行为让人信服,还有赖于完全落实国务院规定的所有国有企业要在三年内向社会公开账本。最好,还能辅之以实行国企业领导财产公示制度(尽管我国暂未实现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但国企领导有着特殊的身份,将来也应一并列入财产公示制度的范围)。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