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召开稳定市场物价、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和法制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切实稳定市场物价,努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经济发展可承受范围内。(《北京日报》7月15日报道)
党中央、国务院对价格问题的高度重视大家有目共睹,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更是切中要害,但现在毕竟是市场经济时代,物价的主导因素是市场而非政府,政府的态度由“抑制”转为“控制”,目标由“回落”转为“可承受范围之内”非但无可厚非,更应是一种明智之举。只是,物价涨幅中努力控制的“可承受范围”,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又是如何界定的,则不得而知了。
众所周知,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消费水平不同,物价也迥异。即便对于同一地区来说,消费群里的千差万别也是不容回避的事实。“可承受范围”到底是在考验谁的承受能力呢?忽略掉象征档次、品位的高档消费品,但就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波动而言,少数有钱阶层自然感觉不到痛痒,而同样居于少数的低收入群体因政府的关注和补贴,大概也影响不大,而相对于绝大多数普普通通的中间地带的老百姓来说,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了。
作为普通百姓,我们大概对引起物价上涨的诸如国际市场大宗商品涨价、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加及自然灾害等因素知之不祥,但对身边发生的一切现象都感受最深。油涨价了,面涨价了,蛋涨价了,工业用电涨价了……据闻,家庭用电业要涨了,虽然涨的幅度不过块儿八毛,但生活中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杂七杂八地加在一起,又如何禁得住这么一路上涨呢?
当然,禁不住也得“禁”,生活终究要继续。这时候,国民的承受能力显现的非同一般。原来纯牛奶20元一箱时,一家三口每天每人一包,现在30元一箱了,改为儿子一天一包;还有,猪肉涨了,我们吃蛋;蛋涨了,我们吃菜;菜涨了,我们吃面……在普通的百姓看来,吃好吃坏、生活水平升降倒还在其次,吃饱饭、能生存,才是第一位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完全可以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韩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