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三刀柔情:城管与虾贩岂能如此“私了”

发布时间: 2008-07-16 08:29   来源:    进入电子报

  事发南京,卖龙虾的小贩俞某父子在收摊时候与城管队员们发生了冲突。父子二人被十几个城管队员拳打脚踢,以致被送进医院接受治疗,医药费已花去几千。但城管并不承认打了父子二人一事。后来当地派出所进行了调解,老俞对记者表示“与城管已经达成协议协商解决,不再追究打人者的责任”了。(扬子晚报7月15日 http://news。sina。com。cn/s/l/2008-07-15/082515934425。shtml)
  中国有句老话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此种思想的影响下,国民往往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在一些矛盾冲突中习惯去“私了”。这习惯本来不能说不好,事实上在化解群众内部矛盾和纠纷中起了很多积极作用,也有助于社会的和谐。但并不是所有的事都应该抱着“私了”的态度的,至少在违法乱纪的事情上,就必须丁是丁卯是卯地认真对待。
  这件事从表面看,似乎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一直认为,在观点的分歧上,的确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对事实真相的认定上,还是黑白分明些好,不要让人糊里糊涂。摊贩说城管打了人,城管说没有打人,于是派出所去调解,结果人们还没弄个所以然,事情就已经“达成协议协商解决”了。那么到底城管有没有打人呢?——似乎“问题”都解决了,我再这样追问,有唯恐天下不乱之嫌,然而我还是问。因为这件事事涉城管违法与否,岂可随便“私了”了之?
  对城管来说,如果他们没有打人,那就是正当地执法,就应该理直气壮地拒绝“私了”,他们不是一直说被媒体妖魔化吗,这正是一个绝佳的机会,来澄清事实以化解群众的误会。但假如果真打了人,没什么好说的,必须对打人者严肃处理。对摊贩来说,如果城管没有打人,那么就涉嫌妨害公务及诽谤,没什么好说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且他们在医院还花了几千块医药费,连带医院也要追究其没病乱用药的责任。但如果他们果真是被城管打了,并且现在又急着“私了”,就很值得我们去感叹作为弱势群体的无奈和悲凉了。
  所以为了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必须对“城管是否打人”调查清楚。但令我疑惑的是,为何当地派出所介入后,不见他们调查事实真相,就开始“调解”了呢?——“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难道他们竟不知道吗?
  这件事所透露出来的部分执法者法律意识的淡漠,及对法律的轻慢,着实令人心惊。我还担忧:若任由这让人糊里糊涂的“私了”在执法中蔓延,可怎么得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三刀柔情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三刀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