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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卫兵:“老牛拖宝马”重演的根源

发布时间: 2008-07-16 18:37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历史有时会重演,而重演的原因是根本性问题未解决,事件反复发生。7月15日,在广州,一位美女花1万元雇了一老牛,在大街上拖自己新买的宝马车,价值70万元的宝马车多次全车断电熄火。(7月16《金羊网》)
  老牛拉破车的闹剧,几年前早已上演,情节都差不多,无非是车主与销售商多次协商未果,车主一气之下,导演了这一幕。
  美女买了一辆“病车”,本来是件简单的事情。找商家协商,是“私了”。找管理部门投诉,是“公了”。“私了”未果,可以请管理部门来断是非、定责任,定赔偿。宝马车质量有问题。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调整范围,消费者协会、工商等管理部门也专门负责处理此事。应该说,宝马车质量纠纷能够得到很好解决。只要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出售“次品”的商家进行查处,给予处罚,对造成伤害的车主给予赔偿行了。为什么还会出现“老牛拖破车”的事情呢?
  一句话叫“事在人为”。法律是死的,不可能自己跑去执法,落实法律,关键在于职能管理部门及时执法,及时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只有这样,法律的威信才会树立,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维护。如果当地的管理部门,接到美女投诉后,立即找到商家,进行法制教育,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双方协商,或者强制性要求商家维修或退换,那么美女何至于花1万元,用另类的方法来维权。
  在一个日益提倡法制的国度,闹剧的重复上演说明法制建设在某些方面仅是写在纸上,并未变成现实。这一方面,固然有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原因,更主要是执法者的责任心与敬业精神。一个违法事件,1天内查处与1个月内查处,结果可能是两样。有些管理部门与管理对象私下有利益关系,对违法事件故意不查或久拖不决,都会损害群众利益。 “老牛拉宝马车”虽然出了商家的洋相,但更丢脸面的是相关管理部门。正是他们管理的长期“缺位”才导致这幕闹剧的重复上演。加强法制建设,只有在“执法者”身上动脑筋,下功夫,让他们积极履职,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效用,法制建设才会落到实处。
  稿源:荆楚网
  作者:许卫兵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许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