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发现了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薛小怀涉嫌剽窃、一稿多投等行为后,除了坚持诉讼,杨军也没有停止过举报。然而数十次反映、举报,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复。2007年2月,杨军从法国回来以后,他未接到通知,连办公场所都没有了,此后,研究所也没有给他安排具体工作。(《中国青年报》7月16日)
按说,这大学本是学术的圣地。既然是圣地,就应该连一丝一毫的污秽都不能容忍。对于剽窃这一“学术毒瘤”,也就应该毫不客气,铲除而后快;而对于剽窃行为的举报者,大学则不仅要给予支持,更需给予奖励才对。事实上,要保持大学的学术氛围的纯净,要维护学术圣地的盛名,这些学术监督员和清道夫甚至是不可或缺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剽窃者安然无恙,举报者反遭终身辞退”,如此咄咄怪事,还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无法看懂。
不过,正所谓存在即合理,既然本该是容不得丁点学术污点的大学,最终却做出了“放纵剽窃者,辞退举报人”的事情,这背后自然也有它的“合理”之处。
首先,就事论事来看这两篇论文,假如是外行的话恐怕根本看不出什么玄机,即便是内行人光看标题也决难生疑。至于两篇沦为用了相同的图片,有着相同的综述,得出一致的结论,也完全可能是“英雄所见略同”罢了。更何况,两篇论文的作者同为一所高校的教授与研究生,完全可能是精诚合作的典范之作。何至于扣上个“剽窃”的脏帽子呢?其次,对于当下大学而言,由于教授的考评,职称的认定,论文数量绝对是个绕不过的硬指标,于是,论文相互“借鉴”一下,署名相互“交换”一下,也就成了不公开的秘密,被指剽窃的论文很可能不过是“署名”不慎署成了第一作者而已,又何必深究呢?至于举报者为何遭辞,其实也不难理解。不积极融入高校的学术潜规则,反而如同唐吉诃德般的与这架坚不可摧的“风车”作对,焉有不败之理?更何况,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举报者曝光本校教授的剽窃行为,无疑犯了这个大忌,弄得大学脸上无光,也必将难以为大学所容忍。举报者最终落得个“举报未成身先死”,也实在属咎由自取。
不过,所有这些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其实都不经一驳。同一所大学的教授薛小怀和研究生丁杰,恐怕不会那么巧合的“英雄所见”如此“雷同”;至于合作研究,薛小怀于2001年10月进入上海交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而丁杰的硕士论文于2001年12月就已经完稿,在时间上根本不具备共同从事研究工作的事实;所谓交换署名,即便撇开这一做法本身就涉嫌违规不论,这署名总不能连原作者都不知情吧。所有的可能排除之后,剽窃当然只能是唯一的解释。而对于大学而言,真要保持学术的纯洁,真要维护学术圣地的尊严,严肃处理剽窃行为,将剽窃者清除出大学门户,显然才是对症的疗法。那种为了面子故,不处理“做出丑事”的剽窃者,反辞退“曝光家丑”举报者,只能是自欺欺人、欲盖弥彰,非但不利于大学的名声,这种对于剽窃行为的纵容只能是进一步加剧大学学术生态的瘫痪。
基于上述视点,要拯救大学学术风气荒漠化这场生态危机,“剽窃有理,举报有罪”这一黑白是非颠倒的病根,恐怕需要先行疗治。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