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云东:各地还有多少“大员”应该辞职
发布时间: 2008-07-24 08: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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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县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陈稳强,因涉嫌违法违纪,早在今年6月就被相关部门“双规”。但长沙市检察院仍聘其为人民监督员,此事在当地引起一片哗然。(7月22日 人民网)《长沙检察院聘请涉嫌违法者当监督员》在人民网刊登后,得到了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三级检察机关的重视。今天(22日)下午,陈稳强向望城县人民检察院提出辞去人民监督员职务,望城县人民检察院已接受其辞职请求。(7月23日 人民网)
从报道来看,当地政府对舆论监督反应的确够神速的,仅仅一天时间,就迅速接受了民众的意见,纠正了错误,真可谓从谏如流。这一点不但值得赞扬,也值得很多地方政府学习。我们在为这个带“病”的监督员辞职叫好的同时,不免要问各地还有多少这样的员仍然带病在岗?还有多少不称职的员在滥竽充数?当然这不仅仅是检察机关聘的人民监督员,应该包括诸如此类的各路“大员”。
曾几何时,各地很多部门兴起聘请“大员”热,各行各业“员员”不断。检察机关聘有人民监督员、法院聘有人民陪审员、纪检监察机关聘有监察员、政府部门聘有政务监督员、警察部门聘有警风监督员、政协部门聘有民主监督员等等,几乎所有部门都聘请有“员”。这些单位性质不同,监督内容不同,聘的“员”也各不相同。实事求是的讲,大部分部门聘的“员”很好履行了监督职责,在传达民声、接受民情、表达民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无庸讳言,在些员中也存在鱼目混珠、滥竽充数的情况,长沙检察院聘请“老鼠”当“猫”的监督员就是其中的一例,当然像这种直接涉嫌违纪、违法的员毕竟少见,然而笔者以为不称职的员却绝不在少数。
出现此类情况,窃以为原因很多,其一,有些部门聘请“员”本身是一种形式主义,甚至只是宣传的需要。这些部门本身把这些员当作摆设,根本不想让这些员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因此聘请对象素质他们压根也不关心,聘请的这些员只是发个聘书,一年开几次会,发几份资料,年终搞个表彰活动,写一分总结材料就算完成监督任务达到目的了。其二,很多部门聘“员”没有统一标准,没有严格的程序。由于这些员种类繁多,但对于“员”素质没有统一硬性尺度,随意性很强。选员的过程不公开,各部门聘的员大多以基层单位推荐为主,因为涵盖面比较大,不有严格考核,很多单位推荐时也不走群众路线,直接上报,有的甚至直接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类人直接上报了事,由于缺少阳光和透明,以至民众连这些员能起什么作用都不知道。同时各地聘员一般在首聘时能够严格把关,按程序到位,然而续聘时却往往省略很多考核程序,导致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其三,有些部门对“员”只聘不管,也没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很多部门在聘“员”时轰轰烈烈,但平时不管理,与这些员的所在单位不沟通,当然更别说实行动态管理了,以至出现诸如长沙这样的员“病”了仍然被聘的例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有感于此,笔者以为,长沙检察院聘请“老鼠”当“猫”的监督员是一个很好的警示,各地应以此为戒,好好清理一下各自帐下聘请的“大员”,通过全“员”向民众公开,让民众看看哪些员能担当“大任”,哪些员不足为“聘”,对不足为“聘”的该辞要辞,该解聘要坚决解聘,这样才能让这些“大员”们各尽其才,不辱使命。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卢云东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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