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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谊军:“重典”堵,不如“重点”导

发布时间: 2008-07-27 11:07   来源:    进入电子报
  昨日上午,广州市召开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说:““对一些人来说,信号灯、马路护栏就等于形同虚设”,他在讲话中甚至建议,“最好罚他一个月三分之一的工资,这样就没有敢再违章了。”(7月26日,《信息时报》)
  此张书记话一出,笔者在天涯论坛就看到相关的议论,印象比较深刻的:一贴是说:行人违章闯红灯罚月工资的1/3,如果该人是民工,月工资为1200元,则应罚400元,如是教授,月工资为12000元,则应罚4000元; 如是地产开发商,月工资为120万,则罚40万;如是比尔盖茨,月工资为30亿人民币,则罚10亿人民币。另一贴是说:公务员违法,剪掉1/3 的小鸡鸡。如有此立法,保证无贪官。
  张书记重典治违章,为何出发点好,却受质疑与讽刺呢?个中的原因,笔者认为有研究的必要价值。
  如果真按照张书记的建议来执行,我看会有许多问题。首先,肯定将大大增加执法难度。交警部门不仅将肩负起维护交通的责任,还要担负起“查户口”的义务——如果没有查出违章者是否有单位,那如何扣人家的三分之一工资?
  其次,按某些网友所说,民工、教授、房地开发商、如比尔盖茨的高薪人员等,所罚没的款项不同,教授类都有4000左右,房地产老板有几十万,如比尔盖茨的高薪人员达上亿元,这种“因人执法”的方式具有公平性吗?再说,罚没的巨款何去何从,如何管理,那也是个问题。说不准,这重典治违章是治住了,但又牵出些为钱执法、为钱腐败案来,那岂不是因小误大?
  网友的质疑与讽刺是有道理的。笔者在张书记的讲话中,固然看到不少“雷厉风行”,但是,却鲜见“教育宣传”的柔性倡导,而且这些重拳未免是用错了地方——“公务员违法,剪掉1/3 的小鸡鸡。如有此立法,保证无贪官”,如此反讽,正说明重典在现在这个讲法治、讲和谐、以人为本的社会里不可乱用、滥用及人们对乱用、滥用重典的极端反感。
  “重点”堵,不如“重点”导。与广州的重典不同,笔者近日在《重庆晨报》看到一种另类执法:交警对不乱穿马路的行人送上矿泉水,用一份夏日的清凉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奖励——如此一对照,宣传、提醒、鼓励式的做法,显然要比“重典”更易于、乐于让人心悦诚服的接受。在红绿灯前,面对两种不同的“待遇”,国人真要发出“生不在重庆”的感慨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谊军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陈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