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海南乐东县一村民被杀埋尸荒野,乐东县公安局专案组在侦查时将第一手材料遗失,此后涉嫌故意杀人的8名男子集体翻供,致使此案案情受阻。2007年,遇害者林刚的家属在国道上拦住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的车,向其哭诉冤情。省委书记了解案情后作出批示,此案旋解,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海南特区报8月4 日)
历经五年,随着法官的判决,死者的亡灵终于得到告慰,遇害者家属也终于得到说法,同时对于法律的公正,也算是迟来的维护;身为省委书记,在日理万机之余,能够体恤民情,为老百姓伸冤作主,诚为“人民公仆”,实乃海南百姓的幸事。
总之,从结果来看,这是件大快人心的事;但在拍手称快的同时,假若回顾此案的过程,就不免使人担忧:如果没有省委书记的“介入”,又会如何?
这其实是一种“拦轿喊冤”,不过在古代是“轿子”,在现在是“轿车”而已。这样的事,我们平常是拿它当戏看的,比如小说《施公案》,比如电视剧《宰相刘罗锅》等等,但谁又能想到,“故事里的事”,在21世纪的现代中国,仍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复制并上演。我们在看这样戏的时候,往往为戏里的“青天大老爷”叫好,也往往会滋生出呼唤现实中“青天”的愿望。
但只要不是思想还停留在封建时代的愚民,都会明白,社会正义与公平的维护,绝非是出现几个“包青天”就能够解决的。有这样想法的人,说明他还受着封建“人治”思想的毒害,这样的人越多,就越是现代社会的悲哀。
现代社会,应靠“法治”来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一言以蔽之,老百姓遵纪守法,相关部门依法行使职能,这就是理想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也自然就“和谐”。
频频出现“拦轿喊冤”,只能说明我们的“法制”存在诸多问题,并且从每一“拦轿”,“冤”就可“伸”的结果看,我们离“法治”之路还很远很远。若有朝一日,不再有“拦轿喊冤”的事,不再有百姓对“青天”的渴望,那才是美好的中国。
但希望老百姓不再“拦轿喊冤”,并非是像某些地方粗暴对待上访那般,不让他们“喊冤”,因为老百姓“拦轿喊冤”不过是无奈之举,——他不“拦轿”,就无处“申冤”:这事实足以让人感到悲凉,让有良知的官员感到羞惭。并且对比古代,现代社会要“拦轿喊冤”,“难度系数”大了很多,古时高官出来,鸣锣开道,虽然是逞威风,但也方便了老百姓“拦轿”,今日则若非有人透露官员行踪,连“轿子”都寻不着,又如何拦。
在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型期,这“拦”的不易,无疑又给小民添了些苦楚。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三刀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