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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云东:“少食多餐”何以成为腐败的“安全法则”

发布时间: 2008-09-01 08:38   来源:    进入电子报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近日查办一件铁路建设工程中的受贿窝案,发现四名工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受贿数额都不大,从数千元到一、两万元不等。案值虽然不大,却暴露出工程建设中流行的“潜规则”真实面目。“不嫌钱少,日积月累。”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李德群一语道出受贿者的心态。 (8月29日《法制日报》)
  看到这则报道,笔者联想起营养学家所倡导健康饮食法则--少食多餐,即通过控制每次饮食的数量,增加进食次数来达到健康饮食的目的。而今这条法则却被某些官员们活学活用,作为搞腐败的“安全法则”。
  贪官们之所以认为“少食多餐”式腐败比较安全,原因有三:
  其一,“少食多餐”式腐败一定程度上能规避风险。表面上看,“少食多餐”式腐败由于涉及行贿对象多,并不安全,然而由于每个对象多则数千元,少则几百元,个案来说金额并不大,由于这些行贿对象同时暴露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此即使某个行贿对象偶然落马,对受贿者构不成涉案坐牢危险,甚至就金额来讲有些尚难构成犯罪,从而使贪官游离于法律的边缘;同时“少食多餐”式腐败很多披着礼金、红包等外衣,便于行贿者堂而皇之的操作,而受者大都会在年终岁末以上交礼金等方式,向纪检监察部门笼统上交部分礼金,因此即使个别行贿者翻船,贪官们也能借东指西予以掩盖;
  其二,“少食多餐”式腐败容易突破官员的心理防线。有的受贿者怕直接收受会有风险,于是行贿方变换花样,借子女升学、生日、节日、住院、亲属去世名目,以礼为名,以情为号,通过送现金,或请他们出国旅游,赠送实物或者吃喝玩乐等等。由于这类腐败披着感情的外衣,打着各式旗号,让受贿者防不胜防,加之部分官员存在盲目随大流,从众心理,很容易就被腐蚀拉拢,从而沦为腐败的牺牲品。
  其三,各级反腐机构对“少食多餐”式腐败查办力度较小。无庸讳言,由于受人力、物力制约,现阶段各级反腐机构把主要精力放在打“老虎”身上,而此类案件所涉金额数量大,涉案人数多,成果突出。而“少食多餐”式腐败虽然每笔数额较小,但案情错综复杂,线索繁多千头万绪,查办并不轻松,而且稍有松懈就会出现漏网之鱼,办案质量大打折扣,由于费力不讨好,所以查办力度相对较轻,目前此类案件暴露大多是查办“老虎”时拔出萝卜带出的泥,而且由于涉案人较多等因素,处理也相对较轻,从而达不到就有的震慑作用。
  “少食多餐”式腐败看似不起眼,属小贪,但危害却并不亚于大贪。由于这类腐败涉及面宽,影响范围广,严重影响干群关系,直接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这些小贪们有此腐败的心理基础,一旦遇到适宜土壤,大贪行为就会油然而生。同时“少食多餐”式腐败日积月累,假以时日数额就大得惊人,落马的贪官们大多有巨额的来源不明财产,虽主要是其有意隐瞒受贿行为所得,但不可否认有数额不菲确属这种“少食多餐”式腐败所得。
  当然“少食多餐”这一腐败“安全法则”奥妙一旦被揭穿,其实对贪官也就无“安全”可言。笔者以为破解“少食多餐”式腐败,首先要完善相关领域的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其次还应加强廉政教育,消除腐败土壤;再次,各级反腐机构,不能自我设限,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腐败,既打老虎又打苍蝇,构成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依法处置,尚构不成犯罪的也应依纪严处;最后要完善官员退交礼金申报制度,防止某些官员钻了空子。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卢云东(湖北 公务员)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卢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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