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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云东:让全国公车都挂上“公”字号牌照

发布时间: 2008-09-24 08:35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如何分清楚哪些是公车哪些是私车呢?早在2004年,浙江省温州平阳就率先给全县除了公检法司外的600多辆公车统一贴上“公车”标志,直接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2007年,该县又将浙C·CG开头的牌照作为公车的专门号段,公车亮相更加彻底,从而能全天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9月23日《钱江晚报》)
  将公车进行明示,既便于公车管理,又便于民众监督,很多民众都曾提过这样建议,当然明示方法很多,像喷上单位名称、统一牌照。等办法都是比较可行的办法。我们欣喜的看到浙江平阳县在2007年就率全国之先将公车进行明示,将“公”的首个拼音字母“G”入车牌作为公车标识,平阳的公车全部换上以“浙C·CG”开头的车牌,从试行的情况看这的确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值得全国各地借鉴推广。
  当然笔者以为,全国推行“公”字号统一牌照还可以更直白一些,在不改变车牌地区标识信息的前提下,将汉字“公”直接作为公车牌照的一部分,这样凡是认的汉字“公”的人都知道了哪辆车是公,哪辆车是私,从而使公私更加分明,也更便于民众监督。之所以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牌照标识,就是要让公车走到那里,都分外醒目,达到自觉接受民众监督的目的。当然在统一牌照标识的同时,可以直接将单位名称喷印在车门上,这样双管齐下的标识让公车大白于天下,违规公车无处藏身。
  公车进行明示只是接受群众监督的第一步,还应制定更加严格的公车管理制度,对违规使用公车者加大查处力度。要设立群众举报违规使用公车奖励制度,允许公民拍照举报公车违规,对举报属实的公民给予一定经济的奖励,当然奖励奖金应由违规者“埋单”,从而既达到鼓励举报,又加重了违规者违规成本的双重功效。
  当然交警等管理部门对“公”字号牌照的车更要严格管理,防止公车没管住,“公”字号的车成为新的特权车。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卢云东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卢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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