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七次参与执导央视春晚,并四次出任总导演的原中央电视台文艺中心主任赵安,因收受词作者张俊以给予的11万元人民币及价值50万元的音响设备,被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被央视开除公职。今年9月,赵安获得假释。近日记者获知,出狱后的赵安,欲重新施展导演才华,以自由人身份为央视的一档综艺节目担当导演。(11月7日中国新闻网)
“犯事”的名人从监狱里出来,重操旧业不是不可以。但具体到赵安这里,他再做央视导演显然不合适。
首先是赵安的自由人身份并不完全“自由”。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这两条都对赵安有极大的约束,也会让他的导演工作大打折扣。赵安总不能一边导演综艺节目,一边后面还跟着民警吧。就是交给内部监督,有这样的“身份”去当导演也有些别扭。此外,当导演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是常有的事情,流动性强,遇到临时转场,又怎么来得及“报经监督机关批准”?最重要的是,赵安当初就是因为握有导演的权利,才犯下受贿罪被判刑的,我们不必怀疑这个职业,但因为他有案底,对他“不惮以最大的恶意”也不是没有道理,就如同一个犯了受贿罪的贪官,能因为他有才干,就让他出来后“官复原职”吗?
赵安要是真想赎罪,可以在幕后为综艺节目出谋划策,在台前当导演还是免了吧。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查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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