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社收到一封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龙泉小学四年级(2)班学生李子怡的来信。信中称他们家的许多合法权益被剥夺,恳请有关部门主持公道。(12月6日《人民日报》)
回溯今年,小学生通过给政府或媒体写信传达心声并不少见,有小学生致夏耕市长揭道路“伤疤”的建议信,有广东揭阳市四年级学生林俊宏为市领导写的歌功颂德信,然而,最为著名的还是湖北监利小学生王宯进写给温总理的“想拥有一个家” 的愿望信,但类似李子怡这样“赤裸裸”的揭示村干部侵犯村民合法权益“伤疤”,以企求媒体和舆论来维护合法权益的求助信刊发在《人民日报》上还是较为罕见。
李在信中称村干部侵犯了应该给予村里土地补偿款、实施新农村合作医疗、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权益,这类反应农民关于土地、医疗等切身利益诉求问题,在农村并不鲜见,而面对这样一位“小学生来信”的呼声,村干部会以何种姿态对待该问题,是“闻信而动”送去关爱和体贴,抑或置若罔闻,甚至以报复手段对待无助的母女呢?
勿容置疑,笔者猜测母女俩肯定咨询了村干部和乡镇等政府机关有关土地、医疗政策事宜,或许也屡屡给某媒体写过求助信,直至求助信在《人民日报》上刊发,毫无疑问这一路充满着无助、辛酸,村干部的“不作为”或许又诸多的考虑,媒体的不报道或许是这则新闻缺乏的新闻价值和基于对良好政府的维护等。总之,对于弱势地位的来百姓而言,以正常的法律途径和上访制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路很漫长。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国公民权利意识的日益增强,且有权利意识“早熟”现象出现,然而并不能解决社会不公等诸多问题,不免令人心酸。
类似“小学生来信”事件的发生,归根结底,某些政府官员官本位思想在作怪,唯领导不唯民,唯上不唯下;“以人为本”理念的缺失,漠视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某些媒体“群众喉舌,舆论监督”作用的低下;法律途径的狭窄等等,在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今天,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是联系国家和人民的纽带。只有村干部诚心诚意的为人民服务,才能最大限度上解决“三农”问题,才能在农村构建和谐发展的局面。否则,将产生许多本不该发生的事情,“小学生来信”将是子虚乌有,然而事实上,民众的合法利益诉求在农村还有很多,不是每个人都会以小学生的名义给《人民日报》等媒体写信,即便写了,即便是刊登解决了,那又能咋样,谁能保证这种侵犯民众利益的事件不再发生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显宝(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