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8-12-11 08: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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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官员”获奖了,简直有些不可思议,并且还是学术研究奖,可见分量轻重。“问题官员”到底该不该获奖?新闻一经发布,非议声四起。此类新闻并不多见,尤其是“问题高官”。
公认为最具权威性的法学研究奖项———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在人民大会堂颁奖。记者在公示名单中发现,2008年10月被“双规”的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凭借《司法解释权:理论逻辑与制度建构》获得三等奖。(12月8日四川新闻网)
钱端升奖是我国法学界首个以个人名义设立的全国性奖项,已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与霍英东奖、孙冶方奖和吴玉章奖等齐名的“部级奖”。该奖项是宣传全国法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重要奖项。普通高等院校教师,法学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法律工作者,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请评奖。2006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以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钱端升先生名义设立。
从这个奖项参评的范围来看,黄松有并未利用职务之便“开后门”,不是特殊个体,并无争议。主办方10月8日的公布的《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公告》中,前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获三等奖,其作品为《司法解释权:理论逻辑与制度建构》,刊载于2005年第二期的《中国法学》杂志上。奖项评选的“异议期”为30天。
据报道,10月15日,黄松有被中纪委带走问话,随后即对其进行了“双规”。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法院副院长职务。据报道,黄松有主要涉及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和生活腐化。许多网友对这位“问题官员”获奖表示不解,进行质疑,认为应该取消其评奖资格。不难看出,执如此观点的人,一棍子打死人,未将一个人用立体的眼光来审视,而是摆在一个平面来观察。一好百好,好得一塌糊涂;一错百错,错得一无是处。不管获奖者是位居部级的高官,还是普通百姓,首先要把他当成一个人。每个人都由诸多元素组成,不管是万人追捧时刻,抑或深陷牢狱之年,都应理性对待诸多事情。
评奖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事后证实,在异议期内没有人对黄松有获奖提出质疑,黄松有的研究成果确系获得三等奖。该负责人强调,钱端升奖评审程序公正,并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申请人最终能够获奖要看“研究成果”。由此可见,该项评奖是严肃的,有既定程序,以学术价值为主,与其他无关。黄松有固然在评奖“异议期”被“双归”,他违反了有关法律,违纪违规,理应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惩处,但他并未违反此次评奖的有关规则,也无人提出异议,获奖的理由是他的学术价值。
学者型高官、法学博士黄松有此次获奖,时间正好在节骨眼上,跨越两块“阵地”,若在“犯事”之前,无人问津。在这个时候获奖,有人质疑会不会有将功补过,从轻发落之嫌。用获奖来让办案人员开恩,网开一面,这是多余的想法。黄松有的获奖只能说明他的学术有所建树,与违纪违规不能混为一谈。
稿源:荆楚网
作者:娄义华(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