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社会对媒体的依赖性越来越大,举凡重大事件、生活新知、公共意见,人们首先关注新闻媒体,以期获知真相。人们对新闻媒体寄望甚大,体现了媒体拥有足够的公信力,但同时也不要忘了,期待越大,媒体的责任也越大,新闻媒体应该且有责任做出更专业的新闻。我国的新闻事业近年来屡有碎步前进,作为从业者之一,我在欣喜的同时也深感有些新闻用语之不符合新闻规律,自己已在实践中不断自省、戒除,也希望同行们莫蹈旧习。
为了尽可能地还原事实、逼近真相,新闻写作不得不简洁、生动而富有现场感。所以新闻与夸张的形容词老死不相往来。但在一些重大事件的报道中,往往出现一些夸张的形容词,诸如“黑恶势力”、“不明真相的群众”、“打砸抢烧”、“精心策划的”、“别有用心的”、“有组织有预谋的”、“一小撮”等等,应该说这些词语用起来确实有痛快淋漓之感,而且也佐证着媒体的“政治正确”。
不过,细心考究起来,由于这些形容词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它们的使用势必影响到整个新闻报道的纯客观性。比如“黑恶势力”作为公安用语相当贴切,因为嫌疑人违反了治安秩序,但作为新闻媒体,在法院定性之前称之为“黑恶势力”则可能由于舆论策肘司法独立;“不明真相的群众”完全是臆断之语,可以试着反问,谁是“明真相的群众”?为何不在报道中提及详情?“打砸抢烧”也都是公安用语,对现场的聚集描述很可能淡化了对真相整个过程的追问;像“精心策划的”、“别有用心的”这些明显的形容词,恐怕就是那些图省事的记者直接从政府公文里抄写而来的。
新闻要接近真相原本就是极有难度的职业理想。著名文学理论家罗兰-巴特曾提出过“零度的写作”,即中性的、非感情化的写作,然而毕竟不过是人们一厢情愿的美好构想。语言对现实的再现,只能是局部的,绝不可能有全景的微观与宏观大扫描。理论上,如果记者的笔足够客观、足够真诚,也不过是尽力对所提及的那一部分真相进行还原——这里的信息损耗是显然的。如果让那些不合新闻规律的新闻用语再发生一次对信息的“修整”,那么通过新闻媒体还原的真相与事实的真相只会越来越远。
此外,媒体立场的中立还决定了新闻必须准确披露消息来源。记者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是,常常拿政府的公文材料拼凑成文。表面上看,做出来的新闻很好很权威,但往往消息来源只有一个,甚至连这一个消息来源都被淡去,读者只能惊呼:这是官员的宣讲报告吗?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事件,通过政府部门的新闻发布会,记者们都拿了新闻通稿回去刊登,结果新闻里只有政府的声音,没有当事人的声音。这样的新闻,不仅新闻用语亟待专业化,连基本的平衡报道都未做到,更是不符合新闻规律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