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国务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汇报,从年初开始的关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传闻得到了官方证实。有些人认为,受《预算法》限制,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存在一些法律障碍。这种说法虽然有一定道理,但从实际操作来看,一旦达成共识,法律层面不会成为一个实质性障碍。况且地方政府变相发行债券早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在中国债券市场交易的大量城市建设投资债券就是其中的一种。
就目前报道透露出的信息而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中央投资项目配套。有人认为,鉴于一季度财政收入形势严峻,地方政府配套中央项目的能力会进一步削弱,因此有必要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增强地方政府的投资能力,以避免出现项目烂尾现象。
笔者认为,不论宏观经济形势是否趋紧,地方政府的财政配套能力都是有限的。在中国的财政投资体系当中,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往往要超过中央投资,因此经济形势严峻并不能成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理由。虽然一月份我国财政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7。1%,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春节假期对中国1、2月宏观经济数字的影响力非常大。由于假期所处月份不同,经济主体的时间安排相应也会做很多调整,并不仅限于春节假期,因此宏观经济数字的同期比较在1、2月份显得毫无意义。就中国现有的财税结构而言,在进一步大规模减税政策没有出台之前,只要中国宏观经济能够继续增长,财政收入增速最终仍会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增速。
地方财政的窘境与宏观经济周期并无太大关系。在财政系统上流行的一句“民谣”是这样说的:国家财政蒸蒸日上,省级财政稳稳当当,市级财政摇摇晃晃,县级财政哭爹叫娘,乡级财政精精光光。虽然还有几个演绎不同的版本,但大体上都反映了类似的问题。可以肯定的讲,普通百姓是无法了解财权分配其中的奥妙的,也不太可能编出这样的“民谣”,这实际上是借百姓之名说出来的“官谣”。
这种“官谣”说出了分税制体制下中国地方财政困难的根源。在中央、地方财政分灶吃饭的情形下,权力成为了财政资源分配的主要因素,权力越大就能分到相应更多的财政资源。“30%的财力承担了70%的义务”也就成为了很多地方官员抱怨的内容。尽管比例上可能有些不准确,但地方政府用较少的财力承担了较多的义务的确也是事实。公众对公共服务不满的指责往往指向地方政府,抛开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浪费和使用效率不高不谈,地方政府在财权分配比例的弱势的确也是原因的一部分。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开闸无法解决这一困境。在地方财政分配比例过低的情况下,尤其是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而言,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实际上相当有限。债务是需要偿还的。虽然发债时已将偿债计划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但是由于中央投资项目大多是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回收期一般都超过10年,而地方政府债券偿债期一般少于10年,因此地方财政会面临巨大的偿还压力。况且很多项目从目前来看回收成本甚至可以用遥遥无期来形容。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固然可以挤出资金用于偿债,但这必然会影响地方财政在其他方面的投入,很多方面的投入增速可能大幅下降、暂停甚至负增长。
应该说国务院在这一问题上还是慎重的,没有将这一权力下放到省级以下政府。毕竟,省级官员的稳定性大大高于地市一级,不会出现邯郸十年八任市长的怪现象。要知道在中国新官不理旧事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不顾后果的举债极有可能引起地方政府信用危机,由此带来的社会影响将难以估量。
但是,最缺财力的却又是省级以下财政。这说明,开闸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不仅不能治地方财政困窘的“本”,更连“标”也治不了。有人认为,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是解决地方财政困难良药。考虑到成本问题,笔者以为这是想法过于简单。
所以,在对现有分税体制做出实质性改革之前,开闸地方发债,似有病急乱投医之嫌,决策者应慎之又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柴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