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显辉:特约观察员切忌只聘不用
发布时间: 2009-04-14 17:29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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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云南省高院正式聘请记者为特约新闻观察员,此举为他们倾听群众呼声和依法办案、实现法律公平等方面,肯定会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难发现,有些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聘用特约监督员时搞得轰轰烈烈,具体如何监督、监督的效果怎么样,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确少鲜见报道。因此云南省高院要是真正欢迎新闻记者监督,除了聘用记者为特约新闻观察员以外还应该做好如下一些问题。
首先是要建立与特约新闻观察员定期沟通的长效机制,不要“聘”的时候轰轰烈烈、皆大欢喜,“聘”后却不管不问。不要让监督员成为摆设,成为制造新闻的词汇。
其次,要建立限期答复机制,避免在听取新闻观察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时,表面上虚心接受,但在解决具体问题上相互推脱。
最后,要对特约新闻观察员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聘用特约新闻观察员的目的是为了为更好地接受监督,促进审判工作,然而新闻记者不是执法机关,更不是法院的上级部门,只能监督,至于监督效果如何关键还是看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动真格。
说到底政府机关、执法部门聘用特约监督员是一项很严肃的政务活动,特别是在公民的民主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参政议政愿望不断高涨的今天,如何在法定监督主体以外,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特约监督员这一新生事物,仍有发扬光大的必要。切忌敢“聘”而不敢“用”,或者只“聘”而不“用”。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显辉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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