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喜:不妨对卢局长来个“裸查”如何?
发布时间: 2009-05-13 17:31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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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县国税局白花分局长卢玉敏以6000元价格与该县未成年学生何某发生性关系。三个月后,受害人何某在其姑妈的陪同下来报案。警方称卢玉敏不知道何某不满14周岁而嫖宿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5月11日《楚天都市报》)
说句心里话,我在看到这则新闻后的第一感觉,怎觉得“似曾相识”。 从贵州习水到浙江丽水,再到这次的四川宜宾,这一连串发生的“嫖宿幼女案”,如同运动场上的“接力赛”,一棒一棒往下传。问题是,这类案件发生在有钱人身上,往往多是一句“都是钱烧的”一说了之。可是,一旦领导干部成了“买处”案的“运动员”时,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谴责和声讨,更多的是呼唤法律的严惩。
事实上,仅就官员“买处”而言,卢玉敏也并非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此前,河南镇平政协副主席吴天喜堕落之路,就是视“买处”为冲喜。卢玉敏也好,吴天喜也罢,他们“买处”被发现后,为了逃脱法律的惩罚,都如实承认“我只是在嫖娼”,甚至还狡辩称“当时的确不知道她不满14岁”。由此可见,这些主席台上的正人君子们,说他们不懂法律是假(尽管他们已经做了违法或者犯法的事),说他们会占和善占法律的空子是真。这些败类,如此知法犯法,且能“活学活用”,的确觉得可笑而又可悲!
中国有句俗话,叫作“温饱思淫欲”。我在猜想,身为国税局长的卢玉敏因其特殊的地位和权利,也许包养过不少的“奶奶”们,在都“玩腻”之后又去嫖娼,并且还应该是嫖娼的老手,要不为何非“处女”不嫖呢?值得一提的是,面对一次6000元的“买处”费毫不吝啬,这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敢想又敢做的事吗?因此,人们常说“十个贪官九个色”。前不久,一则《公安局长长期霸占警花被其夫举报罪证获刑11年》的新闻在网上引起了热议。说的是,河南人张军的美貌警察妻子被上司县公安局长陈中天霸占玩弄,丈夫张军经过重重困难,多方调查取证后举报该局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现金共计60.19万元,陈中天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于是,人们产生联想:假若局长不好色,他受贿的犯罪事实会暴露出来吗?
鉴于此,笔者与广大读者是一样的心情,一样的期盼:对“卢玉敏案”要来个彻底“裸查”,在查他是不是一个贪官的同时,还要看他是否属于“带病提拔”,这样的话,说不定还会有“拔出萝卜带出泥”之类的惊喜。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家喜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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