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南京市醉酒驾车造成5死4伤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张明宝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张明宝名下共有三辆车,松花江面包车、宝来和一辆别克,并不包括那辆肇事车。而他本人是2006年5月份领取了C1驾照。通过张明宝的驾驶证进行查询,发现他从2006年8月份到2009年4月份,共有80次违法记录,其中超速就达到39起,还有不少次闯红灯,这些曝光仅仅来自于那一辆宝来。(7月2日《扬子晚报》)
酒后驾车会造成驾驶人注意力下降,对交通状况观察不细、判断不准、反应迟钝、操作失当等,是诱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嫌疑人张明宝酒精含量超标五倍,还一路飚车,如此违法驾车令人吃惊。毋庸置疑,肇事者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违法酒后驾车驾驶,是酿成5死4伤重大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张明宝被依法刑事拘留自是咎由自取。血淋淋的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但愿张明宝的悔恨能起到警示作用。但是逝去的生命不会重来,交警部门执法不规范更令人深思。
事故是偶然的,但是偶然中带有必然性。且不说周围街坊邻居反映张明宝酒后驾车习以为常,交警部门存在管理疏漏之处。张明宝其中一辆汽车,在不到三年时间就出现80次有据可查的违法记录,而张明宝又带着巨额违法记录上路,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按规定,酒后驾车一次扣除12分,一年之内司机扣满12分就会被吊销执照。即使按照交通违法扣分最低标准2分来计算。80次交通违法记录,张明宝被扣除的分数应该在160分以上,驾驶执照应该被吊扣十几回了。张明宝仍然继续上路飚车,这到底是张明宝狡兔三窟,找人顶包扣分,还是交警部门管理漏洞太大?
吸取交通事故的教训,一定要以鲜活的生命作为代价吗?司机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80次交通违法记录在案,继续带病上路,交警部门干什么去了?交警部门没有催促违章人接受处罚,没有吊扣驾驶执照,听任这样的“马路杀手”继续上路。交警部门哪里是在保障交通安全,分明是执法经济思想作怪,诱导司机不断违章,以便年审算总帐,收取罚款。在笔者看来,交警部门可怕的懒政执法逻辑比司机违法驾驶更可怕,交警部门工作缺位与部分交警行政不作为才是重大交通事故悲剧的深层次原因。
现实执法生态中,执法经济思想作怪,诱导司机不断违章,以便收取罚款与滞纳金的交警并非个别。2005年6月北京司机杜宝良因为105次违章,需交万元罚款起诉交警部门的案件,就引起了公众热议。现在,广为公众所诟病的80次违章现象再次异地上演,还造成了五死四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不能不让人对交警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产生怀疑。
交通违章处罚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而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交警对司机每一次违章及时执行处罚,对司机是一次警示教育。依法吊扣违章者驾驶执照,才是是对司机本人与交通安全负责的态度。交警部门听任违法80次的“马路杀手”继续上路,交警部门工作省心省事,但是交警的职能也因此严重弱化、异化,交警除了收到更多的罚款以外,对司机根本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而且肇事司机带着80次违法记录驾车上路,与《行政处罚法》的宗旨相违背。
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醉酒驾车者被及时警示,80次违章肇事者的驾照被吊扣,五死四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悲剧或许可以避免。无论从行政处罚的程序与效果,还是从保障交通安全的层面考虑,及时兑现处罚,治病救人非常必要。
即使肇事者张明宝被依法制裁,死伤者家属得到再多的经济赔偿。可是生命毕竟无法挽回。交通安全需要警钟长鸣,更需要执法部门从事故教训中找到执法不规范、行政不作为的病根,以利对症下药。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