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教育学院每年都会在毕业生离校前以自愿捐款为借口,强行向学生收取“孝敬费”。(《钱江晚报》7月1日)
学校强制学生以自愿捐款名义向学校交纳费用的事情已经发生多起,前段时间媒体还曾报道湖北某小学以开展感恩教育的借口要求学生向学校捐款,可以说当前教育界存在的以自愿捐款的借口向学生强制乱收费现象越来越多。
自愿捐款,前提应该是自愿原则,也就是学生可以给学校捐款,也可以不给学校捐款,学校都无权,也都不应该从任何费用的扣除有关捐款费用。但是现在很多学校进行自愿捐款活动,都是直接从学生的有关补贴费或提前预交以后还可退还的有关费用直接扣除,有的甚至是以扣押毕业证等证件或开除学籍为要挟逼迫学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捐款。这种强迫学生自愿捐款的做法,尽管打着自愿捐款的借口,罩着学生回馈母校的培育之恩的名义,但始终违背了广大学生的意愿,侵害了学生利益,增加了毕业学生的经济负担,甚至加大了还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的心理压力,同时损害了学校在学生心中形象,败坏了学校在社会的形象,从根本上说得不偿失。
学校强迫学生“自愿”捐款,其实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小把戏,是在教育部门严禁教育乱收费背景下,少数人想出来的变相的乱收费新招,目的和过去乱收费是相同的,都是为了敛财,只不过与过去那种明目张胆的乱收费相比较,这种模式有着更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为此希望教育主管部门能够禁止各级学校以自愿捐款名义强制学生交纳费用行为,保障广大学生合法利益,对于强制学生捐款的学校领导人给予严厉的惩罚。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