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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政府部门也能当“钉子户”

发布时间: 2009-08-14 08:4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8月13日,《广州日报》曝光阻碍治水工程的“钉子户”是三家政府部门——铁路部门、市侨联和市侨办。听惯了普通居民当钉子户,这次政府部门亲自上马,总感觉诧异又新鲜。一般人看来政府部门应该顾全大局,从整体利益出发,可是这次这三个部门“不讲政治”,就招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的不满,他听说主要是这三家部门阻碍治水工程后,强烈要求媒体曝光这三家单位。
  因此,这三家单位被《广州日报》突出点名,文中也表现出对他们对政府部门充当钉子户的不满。在网上,网民也大多认为应该用强制拆迁对付他们,用城管教训他们,用舆论压迫他们。这些舆论,无疑将这些政府部门推上风口浪尖,试图让他们尽快尽早地拆掉,让治水工程早日完工造福百姓。
  然而,在我看来,政府部门也有当钉子户的权利。
  报道中说到,市侨联和市侨办不拆迁的原因,一是产权分割问题没谈拢,二是不想搬。任何一位房产拥有者,在自己房屋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会允许拆迁吗?显然不会,没有明晰的产权就无法获得确定的补偿,这显然是不言而喻的。那么政府部门有没有“不想搬”的权利呢?当然也有。作为法律上独立的法人,任何居民个人和单位只要拥有产权证,就有“不想搬”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应该得到尊重。
  即便是为了顾全大局要求其搬迁,也应该遵循基本的程序,请求第三方仲裁调节后诉诸法律。然而市政府又是如何对待钉子户的呢?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对他们很不满,直接拿出媒体当作舆论重锤,想通过舆论压力逼迫这三个部门乖乖就范。在他看来,政府部门天然就应该是服从大局、牺牲部门利益的先行者。在他看来,请第三方仲裁、通过法院审判都成为不必要的操作,直接找媒体就可以了。这种强行压制的方式,对待普通市民是行政命令强制拆迁,对待政府部门就成了舆论压迫,万变不离其宗。
  而媒体呢,在这个时候更应该扮演公正的第三方角色,《广州日报》抛却新闻报道的公平性原则,对这三个政府部门的立场和观点不加采访,不加报道,可以说是无视这三家部门的利益和诉求。
  其实,当钉子户,不仅是公民权利,也应该是政府部门的权利。利用各种“大局”来给钉子户施压,本质上却是漠视公民或法人的权利,有违法治社会的理念。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燕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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