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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伟:“宝马”撞死人三个月未批捕说明啥?

发布时间: 2009-08-21 11:3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今年5月19日下午,在重庆市永川城区汇龙大道,王某酒后驾驶宝马轿车将行人付波撞死。事发后,王某打完电话便从现场消失,次日才到交警队接受调查。昨日,永川公检部门才就市民关注的王某算不算酒后肇事逃逸、事发生3个月肇事司机未被逮捕等问题进行解释,强调司机构罪不捕不意味着不会被起诉(2009年8月20日《重庆晚报》)。
  笔者认为,重庆警检部门此种解释恐怕连他们自己都感到没有底气,完全是欲盖弥彰。酒后驾车撞人死亡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理应依法采取刑拘、逮捕等强制措施,但重庆警方却不作为,任肇事司机王某逍遥法外,这究竟说明了什么?
  首先说明金钱可能起着“鬼推磨”的作用。坊间传言王某父母在当地财力雄厚,属“富二代”。也正是个别的“富二代”自认为,钱能摆平一切,便放荡不羁,为所欲为,王某酒后驾驶“渝宝马轿车撞人死亡后消失,就说明了这一点。他的违法犯罪行为理应受到严惩,但时过3个月王某没有受到任何刑罚,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是金钱在起作用,是金钱主导这个案件的走向。
  其次说明公安交警部门严重渎职。 据了解,酒后驾车分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后者情节较前者恶劣。王某在肇事次日才露面接受调查,警方认定他酒后驾车根本不能保证其客观性、真实性;王某肇事后两小时,警方便掌握王某驾车及家庭住址等信息,而是放弃战机没有对王某作进行酒精测试,所以对王某是否醉酒驾驶,根本无法作出认定,既使对王某处理也只能取其轻。对于这一点,重庆交警是业务素质差、工作马虎大意,还是故意为之,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公安交警部门严重渎职。
  再次说明必须接受严格的社会监督。对于媒体记者的提问,永川区领导事后表态,无论肇事者是谁,将依法严处。检方强调,目前,王某的人身自由仍依法受限,检方会严格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如果不是媒体的干预,这个案件可能就是一个积案,重案可能变为轻案,甚至不了了之的案件。正是记者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才使案件真象大白于天下。现在有个别人认为,网络和媒体的过度关注这类案件,会影响司法公正,这种观点纯属无稽之谈。这个案件说明如果没有媒体的监督,真不知会搞成什么样子,人们对此能放心吗。所以必须要加强网络和媒体的严格监督,才能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
  目前,公安部已部署全国集中整治、严惩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这是顺民意、解民怨、得人心的重要举措,希望重庆永州公检部门能严格依法办案,早日给人们一个满意的交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姜伟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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