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公务车”姓公,目的在于改善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档加速,以确保公务人员活动的时效性。除此之外,它不应该也无法承载社会上过于复杂的人情世故。而事实上它几乎成了政府官员的专用车。更甚者,不少领导不仅仅挪公车为私用,更视其为车主身份、地位、权势的象征,由此导致奢侈之风、攀比之风、虚荣之风急剧膨胀。这种无视百姓疾苦而追求奢华的享乐之风,不仅对社会公众危害极大,而且还发展到了令人难以容忍的地步!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纪委透露,10月底前,该市6000辆公务车将全部带“标”上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规定不准用公车接送孩子或办私事、不准公车停放和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用公车旅游等。(9月6日中国新闻网)
一直以来,公车私用都是中国老百姓最痛心疾首的腐败现象之一,虽然群众喊杀之声不断,但“车轮上的腐败”仍然长盛不衰,时至今日仍然是“腐败势头强劲”。早在三年前,就有政协委员在两会上放炮:“每年各级政府官员公车私用费用达2000多亿元,几乎和2006年的国防开支相近”。《法制日报》也曾报道,中国式奢侈之一便是公车私用,其占据公车使用的三分之二。对此,一些地方推出车改,推出“公车消费货币化”,改革力度下,虽然公车私用有所改观,但见效甚微。
给公车贴上标识置于公众视野之下,接受群众监督,不失为好举措。但公车标识是否就能治理“车轮上的腐败”,笔者以为,关键之处并不在给公车贴上标识,而在严格的执法力度上。众所周知,“车轮上的腐败”之所以盛行不外乎两个原因:首先,公车私用违纪成本低,部门约束力差,起不到警戒和制约作用;其次,执法力度疲软,人情社会之下,一些本应受到惩戒的行为被放纵,正是这种处罚的纸面化才导致公车私用的肆无忌惮。前两日公车送新虽被公众大加指责,但至今仍未见到哪一部门给出惩戒措施。
事实上,给公车贴上标识并没有多大必要,老百姓不是没有见过公车,公车也不是那么难以辨认。相关部门最应着手的地方在于,一是要增加违规成本,给公车私用以较强的威慑力。二是要执法部门必须秉公执法。第一点保定市已有较好的示范,纪委规定,“如有违纪,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并予以通报和公开曝光,同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财政部门取消该单位该车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等项经费的拨付。”纵管违纪成本有多强硬,关键还在于秉公执法。倘若仍旧是执法不力、执法打折扣,出现因官、因权、因人而异,公车私用现象不仅不会缓解,更会在法规失效的语境下肆无忌惮。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长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