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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季冰:多数人有没有权力决定汉字的写法?

发布时间: 2009-09-08 15:03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提要:归根结底,当下的中国,民意在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上缺乏表达渠道,民众的民主权利在最应当行使的地方得不到起码的体现。
  过去近一个月来,44个汉字将遭“整形”一事在社会上引发持续而热烈的争论。到8月31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期20天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正式结束。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9月2日接受中央媒体采访时表示,将认真地研究每一个建议,使字表完善,能不动的尽量不动。“人民不满意的事情,我们不会做。”
  按照这种态势,备受舆论诟病的44个汉字“整形”计划中的大部分估计将会因“人民不满意”而流产。因为此前根据某门户网站的调查,近九成的网友表示反对对汉字字形进行“整容”。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所长姚喜双也证实,从征集到的意见来看,绝大多数公众是反对44个汉字微调的。“这和网上的调查数据吻合。”难怪李司长的表态一出,立刻就有评论将它欢呼为“民意的最终胜利”。
  也许围绕那44个可怜的汉字究竟该不该“整形”的争执暂时还不会那么快就偃旗息鼓,但到此为止,有一点似乎已经达成了牢不可破的共识:汉字应该怎么写,应该由民意(即多数人的意见)来决定。无论是一开始仓促狼狈、随即便从善如流的教育部,还是始而忿忿、终而雀跃的舆论人士,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保持了惊人的一致。
  各方唯一的分歧是到底哪种意见代表了真民意。主张“整形”的权威人士之所以一开始就陷入被动,根源在于他们不假思索地套用那套官方长久以来习以为常的民意表述逻辑——8月21日,《通用规范汉字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师大教授王宁在做客新华网时表示,根据专家委员会“从正面搜集来的意见的统计,赞成的占67%,反对的大概占6%……”。这显然与大多数人的真实感觉全然相反。正如有些时评家所言,这“是一个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并且要表达的时代,是一个表达条件虽不完善但也并非没有渠道的时代,管理机关一呼百应、万民景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见到方案、听到解释就颌首频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随便说就可以宣布一个民意的时代也正在面临挑战。”换言之,他们严重低估了网络时代的民意力量。
  然而,一个字的写法应当由大多数人说了算这一“民主”时代的“神圣法则”真的那么不可侵犯吗?我对此是颇为怀疑的。中国是一个民主不完善的社会,这是不容回避的现实。也正因为如此,国人的民主呼声异常高涨。但是,民主的缺乏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在任何问题上均不分青红皂白地将大多数人的意见视为天然正当并必须被推行。
  现代民主至少有两条不容逾越的边界条件:第一,“大多数人意见”所能决定的应当并且只能是政治事务,也就是事关公共利益的事务;第二,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多数人应当并且只能通过他们的代表来行使他们决定政治事务的权利。前者是因为,社会不能以大多数人的名义剥夺任何少数或个人的权利;后者是因为,大多数人不具备专业的政治能力。
  因此,如果汉字的写法应该由多数人的意见来决定的话,那就必须满足两个前提:首先,汉字的规范写法是一个政治问题;其次,中国老百姓人人都对文字学有足够的研究。很明显,真实的情况不符合两条中的任何一条。当然,这并不是说普通民众没有权利就汉字该不该“整形”发表自己的看法,也不是说这些看法不必得到有关方面认真听取,而是说,普通民众的意见不具有决定这一非常具有专业性的文字学问题的法定权力,就像民意没有权力决定中学语文教材中究竟应该选几篇(哪些)鲁迅文章一样。
  我知道有人一定会说,44个汉字的写法调整关系到人们的书写习惯,还将造成很高的社会成本等等,因而它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文化问题,而确实事关公共利益。这点我并不打算否认,但我想说,国家财政每年都要拨给教育科研许多经费,这些都是纳税人的钱,显然关乎公共利益。但是,给北大多一点还是给清华多一点、给物理学研究多一点还是给生物学研究多一点……这类问题,是不是都应当在网上进行全民公决?
  归根结底,当下的中国,民意在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上缺乏表达渠道,民众的民主权利在最应当行使的地方得不到起码的体现;而评论者们也十分清楚这些“真问题”上的禁忌,于是,他们便转而向“汉字字型调整”之类原本并不应该与民意发生直接关系的“安全地带”发起雄赳赳气昂昂的“民主进军”。
  当然,许多人可能会认为,在根本性的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小处的胜利毕竟也是进步。但事实远非那么简单,依我之见,这种所谓的“民主”辩论很可能不是促进而是误导了民主。因为,与其说这是一次“民意”对“官意”的胜利,倒不如说这是一次“普通人意见”对“专家学者意见”的胜利。时评文章里出现的“专家密室研究八年,公开征求意见十几天”之类的对比句式就很能让读者联想到那些暗箱操作、牟取不法利益的肮脏勾当。将对政治权力的不满和抨击,经过一番移花接木,转而朝经济、文化权力或其他权威去发泄,是近年来媒体舆论中有意无意的一种流行做法——这样有较高的安全系数。但在我眼里,这虽然是可以理解、甚至值得同情的,但它毕竟不至于让那些网络斗士和媒体评论家有任何理由沾沾自喜。 最后我要说明一下,我写这篇文章,丝毫没有赞同对那44个汉字“整形”的意思,但同样也没有反对的意思。汉字的规范书写问题或许的确需要经过投票表决,只是有表决权的不应该是对深奥的文字学毫无了解的我辈。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季冰(未经允许,不可转载)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陈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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