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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新磊:批评权的赋予更是教育义务的履行

发布时间: 2009-09-13 08:10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9月10日,正值第二十五个教师节到来之际,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做客人民网谈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待遇。其中涉及对前段时间争议很大的“批评权”进行了回应,他表示老师不敢批评学生是渎职。(东北网-教育频道2009年9月11日)
  央视《实话实说》特约调查:教师为什么需要“批评权”,至笔者截稿时2,368人参加。其中70。1%认为教师不敢批评学生现象普遍。其中如果作为学生,62。0%认为老师确实不敢批评学生;如果作为家长,70。1%认为批评惩戒是必需的;如果作为老师,38。9%认为批评学生不需要授权。
  我们以此调查为据,作为学生,62。0%认为老师确实不敢批评学生。可以看出,教师不敢批评学生,学生也是深受其害。拿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班级里面大部分学生在教室里安静地上自习,总是有那么几个捣蛋分子制造混乱,以致打扰到其他学生。这样的时候,如果教师依旧不敢管这几个制造混乱者,那么其他学生就只有甘受打扰的下场了。如果事情闹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便出现了“杨不管”。
  有人会分析教师不敢管学生的原因。经媒体报道的老师因管教学生而受伤甚至遇害的惨剧不胜其多:佛山一位教师在劝阻学生打架时被刺身亡;河南中牟县二中班主任因为严厉批评了一名学生,被这名学生及其同伙打成重伤;安徽省长丰县一名学生用菜刀砍断了班主任的4个手指,原因是前一天下午上学迟到后被老师批评……然而,我们要更深一步思考一下,“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孩子为什么会如此表现?难道不是疏于管教的原因造成的吗?如果这些孩子继续没有人管,常此以往,他们自身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对社会?对家庭?对他人?
  身为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仍是希望教师能够帮忙教育孩子如何做人、怎样成才。至于一些经济不发达、条件困难的家庭,家长的受教育程度有限,教师对孩子的教育更是他们唯一的寄托。或许,对于教师来说,这个孩子只是千千万万学生当中的一个,管与不管没什么差别。但是对于父母来说,这个孩子却是唯一,是整个家庭的希望。
  身为教师,70。1%的认为批评惩戒是必需的。然而,这就像是设置的重重关卡,每一道关卡都有职责。但是人人都有职责反成人人都不负责。在没有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的规范下,碰到可管可不管的事情的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就会占据上风。人人都是蜡烛,点谁不是点,就让别人先“蜡炬成灰泪始干”吧。
  自古有云“子不孝,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教育学生本是教师天职,亦如医生救死扶伤。 反观国外,在新加坡,有一种对学生的惩罚叫“鞭打”,执行“鞭打”时学生家长也要在场;韩国《教育处罚法》对学生的处罚规定很明确,如对女生打小腿5下,对男生打小腿10下等;在德国,凡经2次记过仍不思悔改的“小霸王”,校方即可果断地予以开除,再由“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管教……
  或许外国的国情并不适合我们,但是我们仍可以从中借鉴一些东西:在有了相关管理制度的依照,学校、教师管理学生才会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杨新磊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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