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改革部分电信资费管理方式,对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实行上限管理。(见11月26日千龙网)
固定电话收费一直都运行好好的,为什么要实行“上限管理”改革呢?报道说,是为了应对移动电话竞争。因为时下,移动电话与固定电话间竞争日趋激烈,移动电话替代固定电话的趋势更加明显,在此情况下,对固话电话收费进行改革,提高市场竞争力,这种想法和做法没有错。但无论采取什么方法与移动电话竞争,落脚点必须要取悦消费者。
而“上限管理”改革涉及消费者的内涵,只有两个方面。一是基本月租费划分为4个级次进行收费,标准为每月10—35元不等;而现行的月租费多半是20多元,相比之下,没有实质性的优惠。二是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分为3个档次,首3分钟资费标准分别为0.18元、0.2元、0.22元,虽然通话费前3分钟相对降低了50%,但消费者得到的实惠并不多。因为消费者打长途电话都可以加拨打IP的17909和118310,每分钟仅0.1元,比改革后还要低;并且这次改革后,固定电话收费仍然是按分钟计费而不是按秒钟计费,即使超过了一秒钟,也要按分钟收费。这对消费者来说,本身就不公。可见,这次“上限管理”改革,并没有让消费者得多大的实惠,难以取悦消费者。
而现在移动电话的优势并不在其通话费的标准比固定电话低,关键是它没有基本月租费,打多少交多少,不像固定电话用户,每月所交的电话费中几乎有一半是基本月租费,这样不仅是从经济承受上,还是从消费者的心理上都是一个负担。如此一来,谁还会使用固定电话?
而这次“上限管理”改革,基本月租费仍然保留,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又让利不大,自然难以得到消费者的亲眯,改革恐怕难以取得预想的效果。而电信仍然收取的基本月租费,早已成为沉疴旧病,不仅人大代表建议取消,就是一般消费者也觉得如此收费太霸道。而电信之所以坚持收取基本月租费,说是为了收回投资。而按照《价格法》的规定,电信运营商与电信用户之间只存在服务价格关系,为什么要电信用户为运营商的服务成本“买单”?毕竟,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电信商品或服务时,其商品或服务中就包括了各种成本,如投资成本等。如果还要消费者每月再支付所谓的“投资”费用,这岂不是重复收费?乱收费?
看来,电信真想与移动电话竞争,真想取悦消费者,真想使改革有所成效,与其微调通话费,倒不如干脆取消基本月租费,让消费者打多少交多少,或许会让消费者更加满意,更能达到改革的效果。
稿源:荆楚网
作者:时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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