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垃圾处理项目原来定调“不排除全民公投”。现在,终于排除了。全民讨论但不搞全民公投。(12月11日广州日报)这很是令人失望啊!本人曾赞扬过全民公投是发扬社会主义大民主的尝试。那知广州的决策者没有这个魄力,采用全民大讨论,而否定了全民大公投。
话说回来,全民公投,是有点全民公决的味道。他容易使人联想到政治领域,带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但是,把它应用到建议项目投资决策,并非有什么不妥。何况,没有赋予全民公投在垃圾处理项目选址中的最终决定权。它只是体现全民的真实意志。
而且,整个决策过程有三大块:部门意见、专家意见、全民公投。全民公投体现的全民意见,只是作为决策参考而已。即使全民的大多数反对现有选址,政府最终决策仍然可以作出否定意见。因为,它运用的是民主集中制式参政议政方式。而且,全民公投,是在集中指导下发扬大民主的渠道。完全可以作出破冰意义上的发扬民主的尝试。
看来,我们还是心有余悸。为何,政治领域的改革远远滞后于经济领域的改革,原因就在于此。比如,公务员个人财产申报制、基层组织“海选”制等,总是试了又试,总是那样谨小慎微,问题就在于人们的思想没有做到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实一点。
本人还是建议,广州市进一步解放思想,采用全民公投参与决策重大项目的建设。在实施步骤上,可以在全民大讨论基础上,再在适当的时候实施全民公投。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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