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人民网1月1日消息,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政府采用“株连”公职人员的手段,促使村民签订拆迁协议。柳园街道陈庄村四十余名公职人员,因亲属没有签订拆迁协议而遭政府通知要“开除公职”。
株连”作为封建社会的恶举,是一种非人道的政治绑架,是违背人性、情理的暴虐刑制,株连既不合乎社会道德,更与民主法治原则背道而驰。在公民民主法治意识普遍增强的今天,竟然有地方政府将近乎流氓下作的“株连”手段引入政治生活。这与文明社会严重背离,是某些官员对法纪的藐视,是专制霸权思想滋生蔓延的产物。
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政府采用“株连”公职人员的手段,让无辜者遭殃,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以株连扼杀民主,催生的是恶劣政治生态环境。然而这种令人不寒而颤的“株连”促拆迁手段之所以在民主法治深入人心的今天再现,归根到底是利益在作祟,是私权力压制公权利的表现。
为了建设商品房,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政府竟然不择手段,想出骇人听闻的“株连”促拆迁手段。这种无视社会道德,藐视民主法治的行径的背后是利益在作祟,是私权力压制公权利的表现。一方面,建设商品房能给地方政府带来巨额的财政收入,也能给某些官员带来不错的政绩,是某些官员迁升的绿色通道。试想想,无法解决拆迁开除公职,那么不择手段损害人民利益获取拆迁成功的官员必然得到嘉奖,获得晋升。同时房地产业作为暴利产业,也成为某些官员灰色收入的重要来源。不言而喻,阻碍商品房的建设,严重损害了那些以权谋私的官员的利益,他们岂能袖手旁观,“株连”促拆迁的手段便应运而生了。另一方面,某些官员将私权力置于公权利至上,殊不知私权力是广大人民赋予的。这也是我国社会存在的弊端,公权利在私权力面前往往显得无可奈可,无能为力,这是私权力压制公权利的结果,是私权力与公权利不平衡的产物。
为了避免“株连”等历史糟粕的重演和再现,应该加强社会监督,使公权利与私权力达到相互制约,相互平衡,让人民群众能够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同时,要强化法治,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还人民一片安乐的天地。
稿源:荆楚网
作者:范佳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