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0-01-05 08:42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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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政府采用“株连”公职人员的手段,促使村民签订拆迁协议。陈庄村柳园街道陈庄村四十余名公职人员,因亲属没有签订拆迁协议而遭政府通知要“开除公职”。村民记录拆迁办的通告称,不要相信律师谗言,对多要拆迁补偿抱有幻想。(1月3日《华西都市报》)
拆迁矛盾日益突出,暴力拆迁事件不断上演。有放狼狗咬人的;有偷偷摸摸拆迁的;有听错指令“误拆”的;有泼洒大便,放毒蛇的。为了达到拆迁的目的,开发商歪脑筋动尽,下三滥招数用尽。在房价飞涨的语境下,拿到土地,就意味着拿到开发权,就意味着滚滚财源。为了经济利益,开发商铤而走险,动机不难理解。就连民众自焚、以命相拼也阻挡不住暴力拆迁的步伐。
但是,本该保持中立身份的地方政府也跳到了暴力拆迁第一线,实在令人费解。公职归公职,拆迁归拆迁。两者本是两种性质的问题。东聊城东昌府区为解决拆迁难题,以开除公职相威胁强迫公职人员亲属签订拆迁协议,硬生生把两者捆绑在一起。继嘉禾、丰城之后,株连拆迁屡禁不止。既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也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
在现代法治社会里,在拆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有的城市的暴力拆迁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下,政府不仅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反而选择性作为,利用自身强势地位,把公权之手强行伸入私权领域,利用公权力为开发商两肋插刀,以权力威逼拆迁。看来,某些地方政府根本没有把民众利益与法律当一回事。
如果公职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给予开除处罚无话可说。就因为公职人员亲属不在拆迁书上签字,就开除公职人员,法律依据何在?当然,在现行权力语境下,“官大一级压死人”,公职人员受制于政府,在开除公职的现实面前,为了保住饭碗、工资,多数人或许会劝说亲属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但是政府如此违法行政,也会让自身公信力荡然无存。
不可否认,开发商的建设方案规划好了,有人不签拆迁协议,延误工期,确实影响开发商的利益。如果开发商就此撤资,也会对当地GDP增长带来影响。但这不是政府利用权力压迫权利,使下三滥手法威逼业主、野蛮拆迁的理由。只要公民取得了房屋合法产权,在没有达成拆迁协议之前,讨价还价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拆迁公民房屋,就要取得公民同意,在拆迁之前双方展开利益博弈,在充分尊重业主权利,双方达成协议,办理合法拆迁手续的基础上,才能完成拆迁过程。如果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拆迁就不能进行下去。政府凭什么说村民多争取拆迁补偿款是幻想?政府以开除公职捆绑拆迁,暴露出对公民物权的冷漠,对《物权法》的蔑视。虽然《物权法》早已生效,但是太多的新闻事实告诉我们:从开发商到地方政府,野蛮拆迁、权力逼迁仍然屡试不爽!实在让人郁闷。
退一步讲,即使拆迁工作由政府主导,政府也应该尽量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被拆迁人利益。政府有什么没有理由为开发商“两肋插刀”,利用公权力“霸王硬上弓”威逼私权就范呢?政府如此以权压法,强制公职人员拆迁,不仅暴露出对公民物权的蔑视,而且隐喻着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存在利益交换。而且政府根本拿不出该拆迁项目的合法手续。这既需要政府自证清白,也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因此,面对侵犯人权、物权、亲情伦理,涉嫌违法的株连拆迁,法律决不能沉默。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尽快介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在法律的框架内结束这场拆迁闹剧。如果类似“权力以令强制拆迁”,巧取豪夺的闹剧得不到有效遏制的话,不仅官民心理难以和解,法律受到挑战,政府公信也会进一步贬值。
有消息说,新拆迁条例正在制定过程中,在我看来,株连拆迁就是一份中肯的立法建言,值得重视。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