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放学回家递给我一张请柬,说请家长去参加学校举办的六一儿童节活动,还要给学校捐款600元。昨天在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做生意的杨先生说,他儿子在嵩明某小学上六年级。每年都有学生家长在六一节接到学校发的请柬,要求参与活动并捐款。他觉得这种变相收费不合理,捐了心有不甘,不捐又怕孩子受到影响。(5月26日都市时报)
家长的担心是很有道理的。该校举办的六一儿童节活动目的很明确,要求家长参与活动并捐款。虽然该小学的相关负责人称:家长拿着请柬来参加活动,愿意捐款就捐,不捐也没关系,且还说从来就没明确要求家长要捐多少钱。
根据校方的解释,家长捐款完全出于自愿了,学校并没强迫。试想,当学生家长收到请柬的时候,家长们能空着两手来参加学校举办的六一儿童节活动吗?学生家长敢不“自愿”捐款吗?捐吧,心又不甘;不捐吧,心又担忧,孩子以后会不会被老师“另眼看待”?在此情境下,为了自己的孩子,你说家长们敢不捐吗?这个打着“自愿”的旗号,跟强制收费有多大的区别呢?学生家长为这点钱是不敢“得罪”老师的。
对于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这名负责人表示:可能是学生与家长沟通或者是老师与家长沟通时出现了误会。听一听,多好的解释啊!可以说,这个解释把校方的责任推脱得一干二净——问题是出在学生或老师那里!更诡异的是,对此事嵩明县教育局计财科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只是单纯的人情关系、礼尚往来,主管部门无权干涉学校的行为。县教育局将对此进行追踪走访,如果学生家长接到请柬没有捐款,因此影响到在校读书的学生,那肯定会对学校追究责任,收到请柬而没有捐款的家长不用担心。
学校解释说是自愿,教育局说是无权干涉学校的行为,就算真的影响到在校读书的学生,怎样去追究学校责任,教育局的态度咋看都有点暧昧,说不清道不明。如此一来,家长收到请柬,不捐款还真的不行,哪怕心中有很多的不情愿。
稿源:荆楚网
作者:甘武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