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上午,眉山市东坡区禁烟行动办公室(简称“治理办”)工作人员正在起草一份关于禁烟的文件。文件的题目是《眉山市东坡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区正科职以上干部中开展禁烟自查活动的通知》,该办公室将依据自查情况,对全区正科级以上干部的禁烟行为再作“新规”:凡承诺戒烟的正科级干部,如没有戒烟,那就请“戒了烟,再上班!”(8月11日华西都市报)
其实,政府要求禁烟,无论是为建设“无烟政府”还是为干部自身身体健康,都是一件令人拍手称快的好事,但是若要采取恐吓小孩式的办法强制戒烟,除了涉嫌侵犯人权以外,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相关部门遇事习惯于采用教育“孩子”的家长式作风管理模式。
截至2008年3月份,中国烟民达三点六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六,占世界烟民总数的三分之一,和酒文化一样,中国的香烟文化也早就深入人心了,两个人见面更多的时候是相互递根烟,喝杯茶,寒暄寒暄,这在生活中和工作中都是常有的事,如果哪一天这种“香烟礼仪”消失了,我想禁烟或许就能做到令行禁止,一步到位了。
其次,吸烟本是个人爱好,是关系个人基本权益的私事,只要工作人员不在公共场所抽,应该是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是完全独立的个人行为,有的老烟民不仅认为吸烟消除疲劳,提升精神,甚至觉得可以减轻工作压力,放松身心,能提高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如果非要强制限时戒烟,是否会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还不得而知,而这却是对于我们的事业至关重要。
最后,将“戒烟”与“工作”挂钩,强迫“老烟枪”在一个月内完全戒除烟瘾,显然也违背禁烟必须循序渐进的科学规律,这样的规定出台必然会遭遇现实尴尬,到最后不得不放出“不戒烟不让上班”的狠话,最终损害的仍是政府的公信力。
“不戒烟不让上班”的恐吓到底最终能起到幼儿园老师“不洗手不许吃饭”,孩子们蜂拥般跑去厕所洗手的效果,我们拭目以待,但是相关部门“不戒烟不让上班”的家长式作风显然极不可取。
稿源:荆楚网
作者:廖水南